教師勞績薪金支付制

教師勞績薪金支付制是指某些西方國家學校中實行的根據教師、督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專業熟練程度和工作成績而不以工齡為增加報酬額度的薪金支付制度。教師剛工作時,具有相同專業準備程度者可獲同等薪金,以後工資不依教齡自動增加,由教育主管單位依據教師教學質量高低決定薪金的增加額,工作成績越突出,增加額越大。

這種辦法雖然有助於促進競爭,由於評定教學質量和工作成績沒有標準化和規劃化,造成教師與教育主管部門之間、教師之間的紛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