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員的倫理綱領

《教員的倫理綱領》日本教師職業倫理準則。日本於1947年成立日本教職員組織,通過了以提高教職員工地位與建設民主主義教育文化為目標的《宣言》。1952年又通過了《教員的倫理綱領》。規定:“(1)教師要肩負日本社會的課題,同青少年一道生活。(2)教師要為教育機會的均等而鬥爭。(3)教師要保衛和平。(4)教師要站在科學真理的立場上行動。(5)教師不容許教育自由遭受侵犯。(6)教師要尋求公正廉明的政治。(7)教師要同家長一道跟社會的頹廢作鬥爭,創造新文化。(8)教師是勞動者。(9)教師要維護生活權益。(10)教師要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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