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教務提調性質 :古代官名朝代 :清朝職責:掌審量教法、修飾學規等 官名。清末各學堂負責教務之職官,又名教務長。光緒二十七年(1901)後在全國各類中等、高等新式學堂及大學堂普遍設定。掌審量教法、修飾學規,稽察教員勤惰,考驗學員優劣。有實施教學之責,約束學生之權。凡學堂中應辦要事,隨時與監督商辦。轄教員、副教員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