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林(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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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林,男,1978年9月出生,漢族,四川蓬安人,大專學歷,1997年12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4年1月,敖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敖林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文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科員,文昌市鋪前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市監委派出鋪前鎮監察室主任,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副科級),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曾任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6月,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敖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批准,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對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第十四屆縣委候補委員、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敖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敖林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敖林開除黨籍處分;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監委給予敖林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敖林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縣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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