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東川節度使盧公傳》是唐代李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故東川節度使盧公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翱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故東川節度使盧公傳
盧坦字保衡,河南人。父巒,贈鄭州刺史。坦少孤,初任韓城縣尉,歷宣城、鞏、河南三縣尉。其吏河南,知捕賊,杜黃裳為河南尹,謂坦曰:“某家子與惡人游,破舊產。公為捕賊,盍使察之?”坦對曰:“凡居官終始廉白,祇入俸錢者,雖歷大官,亦無厚蓄以傳;其能多積財者,必剝下以致。如其子孫善守之,是天富不道人之家也,不若恣其不道,以歸於人。坦以為宜,故不使察。”黃裳驚視,因使升就堂坐,自此日加重。
及黃裳為吏部侍郎,將授以太常博士。會鄭滑節度使李復表請為判官,得監察御史。薛盈珍為監軍使,累侵軍政,坦每據理以拒之。盈珍嘗言曰:“盧侍御所言皆公,我故不違也。”有善吹笛者,大將十餘人同啟復,請以為重職。坦適在復所,問曰:“眾所請可許否?”坦笑曰:“大將等皆久在軍積勞,亟遷以為右職。奈何自薄,欲與吹笛少年同為列耶?”復告諸將曰:“盧侍御言是也。”大將慚遽走出,就坦謝,且曰:“向聞侍御言,某等羞愧汗出,恨無穴可入。”李復病甚,盈珍以甲士五百人入州城,人皆恐駭。坦遽止之,盈珍不敢違。復卒,盈珍主兵事,制以姚南仲代。盈珍方會客,言曰:“姚大夫書生,豈將材也。”坦私謂人曰:“姚大夫外雖柔,中甚剛,又能斷,監軍若侵,必不受。禍自此萌矣。若從公喪而西,必遇姚大夫。吾懼為所留以及禍。”遂潛去。姚果以牒來請,終以不逢得解。及盈珍與姚隙,從事多黜死者。
王緯觀察浙西,兼鹽鐵使,請坦為轉運判官。及李錡代,請如初,轉殿中侍御史。錡所行多不循法,坦每爭之,詞深切,聽者皆為之懼。累求去不得,凡在錡府七年,官不改。錡惡狀滋大,坦慮及難,又非可以力爭,遂與裴度、李約、李棱繼以罷去。後數年,詔追錡入,錡遂扇兵士,殺留後以留己,因發兵取宣州,為其將所擒,送斬死。
順宗皇帝寢疾,王叔文居翰林,決大政,天下懍懍。坦說宰相韋執誼:“速白立皇太子,以樹國本。”執誼深納其言,將以為殿中侍御史。時御史中丞亦以為請,王叔文使人請坦,將以為員外郎,知楊子留後,坦假他詞不受,叔文不悅,故事皆不行。及王叔文貶出,坦遂為殿中侍御史。
權德輿為戶部侍郎,請為本司員外郎,尋轉庫部兼侍御史知雜事,未久,遷刑部郎中,知雜事如故。赤縣尉有為御史台所按者,京兆尹密救之,上使品官釋之。坦時在宅,台吏以告,坦白中丞,請覆奏然後奉詔。品官遂以聞,上曰:“吾固宜先命所司。”遂使宣詔,乃釋。
數月遷御史中丞,賜紫衣,分司東都。尋歸西台。初上禁絕罷鎮節度使等獻財貨,載於赦條,時山南節度使柳晟、浙東觀察使閻濟美皆罷鎮有所獻,坦劾奏之,晟、濟美皆白衣待罪。上召坦對,曰:“柳晟、閻濟美所獻皆家財,非刻下,卿勿劾。”坦對曰:“陛下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者,赦令是也。且兩臣首違詔,臣職當舉奏。陛下不可以失大信於天下。”上曰:“朕既受之矣,如何?”坦曰:“出歸有司,以明陛下之德。”上善之,竟為宰相所寢。
李錡之誅,有司將自淮安王之下墳墓皆毀之,宰相不敢言,坦奏曰:“李錡與國同族,其反逆不道,身既斬死,並殺其子,罪塞矣。若將追毀祖父墳墓,臣以為不可。淮安王有佐命之功,且國貞,又死王事。漢誅霍禹,不毀霍光之墳,房遺愛伏誅,罪不追於元齡,此前代及聖朝之故事也。《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若將易之,無乃罪及良臣,且傷大體乎?”上改容曰:“非卿言,何由知?”遂命停毀,仍禁樵採,給五戶守淮安王之墳,以示不忘其功。上策賢良方正之士,有懷書策入者,將深罪之。坦奏言:“四方不明知所犯,必以為策詞抵忤。宜輕其責。”上從之。江寧節度使裴垍(一作均)入為僕射,行香時將處諫議、常侍之上。坦引故事及姚南仲近例以為證,裴垍怒曰:“姚南仲何足為例耶?”坦應曰:“姚僕射但不是敕使耳,何不足以為例也?”遂為垍所排,改左庶子。
坦初為殿中,當杜黃裳為相,故累遷,凡二十有三月而至中丞。及居官守道,正言日聞,而人忌其遷之速。數月,宰相裴垍白以為宣、歙、池等州都團練觀察處置等使兼御史中丞宣州刺史。劉辟反逆,其婿蘇強坐誅死,強兄宏為晉州從事,自免歸,人莫敢用,坦奏言:“蘇宏有才行,其弟強坐劉辟反誅,宏與強相去三千里,必不通謀,以強廢宏,非陛下惜才之志。”因請宏以為判官。上曰:“假令蘇強當時不就誅,尚宜隨材而任之,況在其兄耶?”遂得請。及在宣州,江淮大旱,米價日長,或說節其價以救人,坦曰:“宣州地狹,谷不足,皆他州來。若制其價,則商不來矣,價雖賤,如無谷何?”後米斗及二百,商人舟米以來者相望。坦乃借兵食,多出於市,以平其直,人賴以生。當塗縣有渚田久廢,坦以為歲旱,苟貧人得食取傭,可易為功,於是渚田盡辟,藉傭以活者數千人,又以羨錢四十萬代稅戶之貧者,故旱雖甚,而人忘災。五年冬,遷刑部侍郎,充諸道鹽鐵轉運使,減冗職八十員,自江之南補置付之,院監使無所與。數月,轉戶部侍郎,判度支。
坦歷更重位,以朝廷是非大體為己務,故多所陳請,或上封告。泗州刺史薛謇為代北水運使時,畜馬四百匹,有異馬不以獻者。事下度支,乃使巡官往驗之,未反,上遲之,使品官劉泰昕按其事。坦上陳,以為“陛下既使有司驗之,又使品官往,豈大臣不足信於品官乎?臣請先罷免”,疏三奏,上是之,遂追劉泰昕。舊賦於州郡者,或非土地所有,則厚價以市之他境。坦悉條奏,各去其所無,罷宣歙度支米,收其價以移之於湖南,免江南鹿臘,配之鄜汝州,以韓重葉(一作華)為代北水運使,開廢田,列柵二十,益兵三千人,歲收粟二十萬石。八年,西受降城為河所壞,城使周懷義上言宰相,議徙天德故城。坦以受降城張仁願所作,城當磧石,得制北狄之要,若避河流,宜退三數里,其費不多,天德故城北倚山,去河甚遠,失制虜要地,非便,因使水運使察視遠近利病,以圖進。上使品官強文彩覆之,文彩言與坦合。上召坦使條陳,將行之,竟為宰相所奪,乃出坦為劍南東川節度使。周懷義數月憂卒,燕重於代其位,遂移天德故城,軍士歸怨,因殺重於,屠其家。
初坦與宰相李絳議論多合,絳藉以為己助,及坦出半載而絳罷。坦至東川,奏罷兩稅及山澤、鹽井、榷率之籍,夷人歌之。錦、劍二州有通文成州路,每歲奏發二千兵以防西蕃,其實不過一二百人,坦乃奏於沖地置戍鎮之。上誅蔡州,詔發兵二千人於安州,每朔望使人問其父母妻子,其有疾者與之藥,故兵士皆感恩而無逃者。及薨,贈禮部尚書。
作者簡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學家。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說為趙郡(今河北趙縣)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學,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著有《復性書》和《李文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