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引論精宏,采諸名家學說,兼著者的學識和見解,融會貫通,實精闢獨到。從何為政治科學入手,依次討論國家的性質、國家的基本要素人民和領土、國家與民族的區別與聯繫、主權的性質類別意義、國家的分類聯合等,向讀者展示最基本的政治學內容,解說詳盡,論述到位,實為習政治學者的最良讀本。
基本介紹
- 書名:政治科學與政府:緒論·國家論
- 譯者:孫寒冰
- 出版日期:2014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6075893
- 作者:迦納 (James Wilford Garner)
- 出版社:東方出版社
- 頁數:428頁
- 開本:16
- 品牌:人民東方出版傳媒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孫寒冰先生1929年在復旦大學及暨南大學講授政治學時便以此書為教本,因眾學生之請,此書才得以譯著出來加入《大學叢書》,後一直被用作政治課讀本。此書言簡意賅,通俗易懂,能引導初習政治學者對政治制度和經濟理論的全面了解,並作為其在判斷這些體制和理論是否健全或合於國情等方面的指導。
作者簡介
著者James Wilford Garner(1871—1938),美國著名國際法學家與政治學家。曾於芝加哥大學取得碩士學位,哥倫比亞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後擔任賓夕法尼亞大學和伊利諾伊大學政治學教授。學術淵博,於學術上有重大貢獻,著作有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Science、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State, and Local、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World War等。
譯者孫寒冰(1903—1940),原名錫琪,上海南匯人。1923年復旦大學畢業後留學美國,獲華盛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後轉入哈佛大學研究院攻讀經濟學及文學。回國後執教於復旦大學、暨南大學等。曾創辦《文摘》雜誌,並任黎明書局總編輯。譯著有《合作主義》《西洋文藝鑑賞》《價值學說史》《社會科學大綱》等。
名人評James Wilford Garner:
孫寒冰:著者為美國著名之國際法學家與政治學家,其學術淵博,為學者所共知。:
胡愈之評價孫寒冰:他是一個真正的學者,一個為真理而奮鬥的文化戰士。
譯者孫寒冰(1903—1940),原名錫琪,上海南匯人。1923年復旦大學畢業後留學美國,獲華盛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後轉入哈佛大學研究院攻讀經濟學及文學。回國後執教於復旦大學、暨南大學等。曾創辦《文摘》雜誌,並任黎明書局總編輯。譯著有《合作主義》《西洋文藝鑑賞》《價值學說史》《社會科學大綱》等。
名人評James Wilford Garner:
孫寒冰:著者為美國著名之國際法學家與政治學家,其學術淵博,為學者所共知。:
胡愈之評價孫寒冰:他是一個真正的學者,一個為真理而奮鬥的文化戰士。
圖書目錄
譯者序
原序
第一編緒論
第一章政治科學之性質與範圍
一政治科學之術語
缺乏正確的術語——“政治”和“政治科學”——“純理的”政治和“套用的”
政治——諸政治科學
二定義與範圍
各名家的意見——相同點——政治哲學
三政治科學是不是一種科學?
否定的意見——肯定的意見
第二章政治科學的方法
限制和困難——方法論的學者——實驗的方法——社會學方法、生物學方法和心理學
方法——法理學的方法——比較的方法——歷史的方法——觀察的方法
第三章政治科學與別種科學的關係
政治科學之連輔的科學——政治科學和社會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歷史的關係——政治科學和經濟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統計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心理學的
關係——政治科學和生物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地理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人種學、人種志學、人類學的關係
第二編國家論
第四章國家的性質
一術語與定義
“國家”這個名辭——國家這個名辭的各種不同用法——什麼是國家?——近代學者對於國家所下的定義——結論——決定定義的因子:觀點——國家的理念和國家的概
念——國際公法上的國家概念——國際聯盟是不是一個國家?——國際聯盟不是一個國家——教皇轄地是不是一個國家?
二國家和其他社團的區別
社團的性質和種類——國家和其他社團的區別——自願社團要受國家的管轄——所謂多元主義的學說——對於多元學說的批評——結論
三國家之目的
國家是目的呢,還是手段呢——國家目的之分別——結論
第五章組成國家的要素和屬性
一人民
人民的必要——人民是國家的公民也是屬民——形成一個國家需要多少人數?
二領土
領土的必要——否認領土為構成國家的要素——領土是行使法權的範圍——財產
說——國際地役對於領土主權所加之限制——領土是國家的主觀要素說——領土概念所包含的範圍(一)地之下層及沿海——(二)領空——天然疆界和海路出口的學
說——一國領土面積的廣袤——否認小國的價值——對於小國的辯護
三國家的其他要素及屬性
政府的必要——不受外來的統治——對內的主權——永存的要素——國家之連續性:國家之繼承——國家的平等——對於平等說的批評
第六章國家、族國與民族
一國家、族國和民族的區別
術語——Nation(民族)釋義;人種的因素——非人種和非語言的因素——認nation為政治的現象——“National”和“Nationality”——什麼是民族?——民族之基本要素:(一)種族之純一——(二)語言之同一——(三)同一的地理單位——(四)同一宗教——(五)同一的政治企圖——(六)其他的助因——結論
二民族主義的發展
民族主義的起源——助成民族主義之發展的各種因素;波蘭之瓜分——法國革命和拿破崙征略的影響——維也納會議的結果——世界大戰的結果——種種違背民族原則的處置——居民投票及民族之未決問題
第七章國家、族國與民族(續):民族的權利
自決的權利——自決權利的限制——密爾的民族國家說——“單一民族”國家說的批
評——阿克登爵士對於民族學說的攻擊——阿克登爵士的見解之批評——民族問
題——民族的其他權利:(一)生存權利——(二)語言權利——德國對於少數種族的政策——法蘭德人在比利時的騷動——印度的語言問題——語言問題的結論——(三)保存地方風俗和地方法律的權利——國際聯盟對於少數民族的權利的保護——條約的實施——德意志人在南提羅爾的情形——少數種族的交換
第八章主權
一主權之性質與起源
主權之性質——主權之觀念和名詞——主權與國王的混同——主權的幾個定義
二主權之種類
虛名主權——法律主權與政治主權——這種區別並非含有主權分割之意——大不列顛的法律主權——人民主權——國民主權——公理主權或正義主權——事實主權——合法主權——對外主權
三主權之特性
永存性,獨占性,統一性,無所不包性——不可讓與性——主權之無時限性
四主權之不可分性
一國中只有一主權者——主權可分說——其他各國學者的意見——政府權力之劃分
五奧斯丁的主權論
法律和主權之定義——對於奧斯丁學說的批評
第九章主權(續)
六主權有限說
法律以外的限制——所謂主權有限——主權無限說的批評——批評之缺乏根據——主權自限說——主權自限說的批評——國際公法的限制;傳統的學說——傳統學說之否定
七對於主權學說的攻擊
否認主權為國家之必要的構成原素——“非主權國家”之說之批評——根本否認國家之主權
第十章國家學說
一法律的國家學說
各種觀點——法學家的見解——國家的人格——國家人格說的批評——有條件地承認國家人格說
二有機體說
有機體說與其他學說的區別——機械說——有機體說之歷史和文獻——有機體說在
十九世紀的發展——斯賓塞的比論——其他主張有機體說的學者——有機體說的評
價——有機體說的價值
三契約說
契約說釋義——契約的性質——契約說的擯斥——“政府”契約說——“政府”契約說的評價——結論
四唯心的或形上學的國家學說
本說說明——黑格爾的哲學——黑格爾的信徒——英國的唯心派——唯心說的批
評——唯心說的評價——(譯者附言)神權說——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法西斯主義的國家學說——職能的國家觀
第十一章國體及國家之類別
一分類的原則
關於分類的各種企試——國家分類與政府分類的混同——幾種傳統的分類法——上述分類法的批評——國家的分類缺少適當的標準——亞利斯多德的分類標準——亞利斯多德分類法之批評——神政國
二近代的分類
威茲和其他學者的分類——摩爾的分類——伯倫智利的分類——耶令芮克的分類——柏哲士的分類——耶令芮克分類法和柏哲士分類法的評價——結論
三部分主權國
部分主權國的種類——聯邦之分子邦——屬國——被保護國——現存的被保護國——委託治理國——永久中立國——永久中立國的實例——永久中立國締結防守同盟條約與取得殖民地之權利
第十二章國家的聯合
一分類的原則
聯合之種類——耶令芮克對於國家聯合的分類
二身合與物合
身合——身合的實例——物合
三邦聯
邦聯的性質——邦聯不是國家——邦聯的實例——自一八一五年至一八六七年之德意志邦聯——自一九〇七年至一九一八年之中亞美利加邦聯
四聯邦
聯邦的實例——聯邦的性質——聯邦的種類——聯邦之組成分子是否國家?——聯邦成立之程式——聯邦的主要條件與要素
五國際行政聯合
性質和目的——國際行政聯合之實例和種類——組織——評價
六國際聯盟
國際聯盟之會員——會員資格之喪失——國際聯盟之目的和宗旨——(譯者附言)國際聯盟之結構與活動
人名地名漢譯檢查表
後記
原序
第一編緒論
第一章政治科學之性質與範圍
一政治科學之術語
缺乏正確的術語——“政治”和“政治科學”——“純理的”政治和“套用的”
政治——諸政治科學
二定義與範圍
各名家的意見——相同點——政治哲學
三政治科學是不是一種科學?
否定的意見——肯定的意見
第二章政治科學的方法
限制和困難——方法論的學者——實驗的方法——社會學方法、生物學方法和心理學
方法——法理學的方法——比較的方法——歷史的方法——觀察的方法
第三章政治科學與別種科學的關係
政治科學之連輔的科學——政治科學和社會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歷史的關係——政治科學和經濟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統計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心理學的
關係——政治科學和生物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地理學的關係——政治科學和人種學、人種志學、人類學的關係
第二編國家論
第四章國家的性質
一術語與定義
“國家”這個名辭——國家這個名辭的各種不同用法——什麼是國家?——近代學者對於國家所下的定義——結論——決定定義的因子:觀點——國家的理念和國家的概
念——國際公法上的國家概念——國際聯盟是不是一個國家?——國際聯盟不是一個國家——教皇轄地是不是一個國家?
二國家和其他社團的區別
社團的性質和種類——國家和其他社團的區別——自願社團要受國家的管轄——所謂多元主義的學說——對於多元學說的批評——結論
三國家之目的
國家是目的呢,還是手段呢——國家目的之分別——結論
第五章組成國家的要素和屬性
一人民
人民的必要——人民是國家的公民也是屬民——形成一個國家需要多少人數?
二領土
領土的必要——否認領土為構成國家的要素——領土是行使法權的範圍——財產
說——國際地役對於領土主權所加之限制——領土是國家的主觀要素說——領土概念所包含的範圍(一)地之下層及沿海——(二)領空——天然疆界和海路出口的學
說——一國領土面積的廣袤——否認小國的價值——對於小國的辯護
三國家的其他要素及屬性
政府的必要——不受外來的統治——對內的主權——永存的要素——國家之連續性:國家之繼承——國家的平等——對於平等說的批評
第六章國家、族國與民族
一國家、族國和民族的區別
術語——Nation(民族)釋義;人種的因素——非人種和非語言的因素——認nation為政治的現象——“National”和“Nationality”——什麼是民族?——民族之基本要素:(一)種族之純一——(二)語言之同一——(三)同一的地理單位——(四)同一宗教——(五)同一的政治企圖——(六)其他的助因——結論
二民族主義的發展
民族主義的起源——助成民族主義之發展的各種因素;波蘭之瓜分——法國革命和拿破崙征略的影響——維也納會議的結果——世界大戰的結果——種種違背民族原則的處置——居民投票及民族之未決問題
第七章國家、族國與民族(續):民族的權利
自決的權利——自決權利的限制——密爾的民族國家說——“單一民族”國家說的批
評——阿克登爵士對於民族學說的攻擊——阿克登爵士的見解之批評——民族問
題——民族的其他權利:(一)生存權利——(二)語言權利——德國對於少數種族的政策——法蘭德人在比利時的騷動——印度的語言問題——語言問題的結論——(三)保存地方風俗和地方法律的權利——國際聯盟對於少數民族的權利的保護——條約的實施——德意志人在南提羅爾的情形——少數種族的交換
第八章主權
一主權之性質與起源
主權之性質——主權之觀念和名詞——主權與國王的混同——主權的幾個定義
二主權之種類
虛名主權——法律主權與政治主權——這種區別並非含有主權分割之意——大不列顛的法律主權——人民主權——國民主權——公理主權或正義主權——事實主權——合法主權——對外主權
三主權之特性
永存性,獨占性,統一性,無所不包性——不可讓與性——主權之無時限性
四主權之不可分性
一國中只有一主權者——主權可分說——其他各國學者的意見——政府權力之劃分
五奧斯丁的主權論
法律和主權之定義——對於奧斯丁學說的批評
第九章主權(續)
六主權有限說
法律以外的限制——所謂主權有限——主權無限說的批評——批評之缺乏根據——主權自限說——主權自限說的批評——國際公法的限制;傳統的學說——傳統學說之否定
七對於主權學說的攻擊
否認主權為國家之必要的構成原素——“非主權國家”之說之批評——根本否認國家之主權
第十章國家學說
一法律的國家學說
各種觀點——法學家的見解——國家的人格——國家人格說的批評——有條件地承認國家人格說
二有機體說
有機體說與其他學說的區別——機械說——有機體說之歷史和文獻——有機體說在
十九世紀的發展——斯賓塞的比論——其他主張有機體說的學者——有機體說的評
價——有機體說的價值
三契約說
契約說釋義——契約的性質——契約說的擯斥——“政府”契約說——“政府”契約說的評價——結論
四唯心的或形上學的國家學說
本說說明——黑格爾的哲學——黑格爾的信徒——英國的唯心派——唯心說的批
評——唯心說的評價——(譯者附言)神權說——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法西斯主義的國家學說——職能的國家觀
第十一章國體及國家之類別
一分類的原則
關於分類的各種企試——國家分類與政府分類的混同——幾種傳統的分類法——上述分類法的批評——國家的分類缺少適當的標準——亞利斯多德的分類標準——亞利斯多德分類法之批評——神政國
二近代的分類
威茲和其他學者的分類——摩爾的分類——伯倫智利的分類——耶令芮克的分類——柏哲士的分類——耶令芮克分類法和柏哲士分類法的評價——結論
三部分主權國
部分主權國的種類——聯邦之分子邦——屬國——被保護國——現存的被保護國——委託治理國——永久中立國——永久中立國的實例——永久中立國締結防守同盟條約與取得殖民地之權利
第十二章國家的聯合
一分類的原則
聯合之種類——耶令芮克對於國家聯合的分類
二身合與物合
身合——身合的實例——物合
三邦聯
邦聯的性質——邦聯不是國家——邦聯的實例——自一八一五年至一八六七年之德意志邦聯——自一九〇七年至一九一八年之中亞美利加邦聯
四聯邦
聯邦的實例——聯邦的性質——聯邦的種類——聯邦之組成分子是否國家?——聯邦成立之程式——聯邦的主要條件與要素
五國際行政聯合
性質和目的——國際行政聯合之實例和種類——組織——評價
六國際聯盟
國際聯盟之會員——會員資格之喪失——國際聯盟之目的和宗旨——(譯者附言)國際聯盟之結構與活動
人名地名漢譯檢查表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