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以構建中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法律規制為路徑,以加快中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法治化進程為目標,從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概念、基本原則、法理基礎、實踐探索、地方立法、購買主體、購買範圍、購買方式、購買程式和法律規制的路徑等方面展開分析和探討。在借鑑西方已開發國家有益的公共服務購買的法律理論、制度,梳理中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基本政策制度、理論,以及在總結和反思地方實踐的基礎上,從購買服務的主體、購買契約、購買服務的方式、程式和法律規制路徑選擇等方面,提出構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法律制度體系。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第二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內涵 | 第三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法理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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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問題的緣起 第二節 研究綜述 第三節 研究思路 | 第一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概念解讀 第二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基本原則 | 第一節 從法律視角研究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意義 第二節 相關理論研究的貢獻與影響 第三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法理基礎 |
第四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域外經驗與啟示 | 第五章 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實踐與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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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域外經驗分析 第二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域外經驗借鑑 | 第一節 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實踐 第二節 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案例研究 第三節 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存在的困境 |
第六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三元主體”法律論析 | 第七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運行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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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三元主體”的界定 第二節 “三元主體”間的權利義務 第三節 “三元主體”間的權利(力)衝突 | 第一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模式 第二節 政府購買服務的運行程式 |
第八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若干重要問題探討 | 第九章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法律規制路徑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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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契約論綱 第二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過程中的管制與制約 第三節 善用法治思維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 第一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法律規制邏輯 第二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法律規制的路徑選擇 |
創作背景
20世紀末,起源於西方已開發國家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制度被引入中國。中國各級政府在不斷嘗試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的公共服務需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在實踐領域取得了長足發展,積累了諸多經驗。不僅在空間上從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漸次向中西部地區拓展,而且在範圍上從最初主要集中在居家養老、環境衛生、青少年事務、農民工培訓等狹窄領域,逐漸發展到社區建設、人口計生、社會福利與救助、殘障康復、法律服務、社會矯正、禁毒、婚姻家庭等社會領域。政府購買服務作為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新方式,如何不斷從制度上、運行機制上加以規範、提升和完善,就成為擺在中國各級政府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基於此,《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法律規制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重要觀點有:一是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作為嫁接公權力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的市場交易行為必須具有法律的規範性依據,且必須受到法律的調整與約束。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只有受到嚴格的規制,才能步入制度化的良性發展道路。否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行為要么與公權力發生摩擦,要么便是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最終使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切實的保障。
二是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過程中,要始終注重其中多維法律關係之間的權利(力)、義務和責任,尤其是作為購買方的公權力機關,強化其責任並建立政府擔保責任顯得尤為必要,唯有尋得三者之間利益的平衡,購買服務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三是引入正當法律程式,將現行相關法律制度及其原則運用於購買公共服務的流程,有效規制購買程式中的關鍵環節,對於防範權力尋租、政府責任缺失、產生新的壟斷等風險,保障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參與度、透明度和公正度,其意義重大。
四是要審慎對待購買服務的立法問題。儘管各地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地方性法規作了積極探索,但立法規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由試點到普及,由地方到中央,由軟法到規章,由規章到法律,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在完善立法這段時間,出現分歧甚或步入誤區皆有可能。立法遵循科學、民主,講究效率,立足實際,理論上的深入研究和相互爭鳴實屬必要。如此才能逐步建立一套切合中國實際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法律制度。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吳楠(1980—),女,安徽淮南人,《江淮論壇》第一編輯室主任,副研究員,主要從事政府治理、智慧治理研究。在《行政論壇》《福建論壇》《江西社會科學》等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0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