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能也叫行政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行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它體現著公共行政活動的...
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相關部門、有關方面,相當於古代的有司,是政府、宣傳機構和媒體經常使用的一類詞語,指與事件有關係的部門或組織。在政府工作報告、聲明或者...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我國主要政府補助:財政貼息、研究開發補貼、政策性補貼。...
政府網站是指一級政府在各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基礎之上,建立起跨部門的、綜合的業務套用系統,使公民、企業與政府工作人員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關政府部門的政務信息...
政府辦公室指國家政府機關中的一項綜合辦事機構,主要職能是上傳下達。... (一)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檔案、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人民政府是北京市的一級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地址:中國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1949年1月1日,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平津前線司令部指揮之下的...
政府服務外包是指政府把機關的後勤性服務,行政工作相關的技術服務,為企業、市民、各類市場組織和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性服務等,以政府機關或部門作為發包方,明確條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簡稱市政府辦公廳)是市政府工作機構,為正局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依賴於社會成員對普遍性的行為規範和網路的認可而賦予的信任,並由此形成的社會秩序。政府作為一個為社會成員提供普遍服務的組織,其公信力程度通過...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由國務院以國發〔2010〕19號文於2010年6月10日發布,從五個方面內容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
《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由國家統計局 於2018年4月2日發布。... 僅指政府主管部門轉變職能後,成立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機構和文化行業管理機構的活動;文化投資...
第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政府及有關部門是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主體,承擔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
各該省(市)人民政府有關廳(局)機構內應設立教育科,專責管理教育工作。 關於地方所屬工業學校的領導關係,目前仍由各省市有關部門領導;中央專管地方工業的部門成立...
2015年5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5〕42號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履行綜合監管職責。負有安全生產...
2013年1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該《規定》共26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6...
推進決策公開,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探索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
實行選任制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根據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這一類領導職務包括: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
1997年6月,重慶直轄市政府機構正式掛牌,其副省級市地位自動取消。副省級市相關檔案 編輯 中編委關於重慶、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
2016年2月17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推進政務陽光...
指成立項目,執行實施。特別是大中型創業項目或行政收費項目,要列入政府、社會、經濟發展計畫中。項目通過項目實施組織決策者申請,得到政府發改委部門的審議批准,並...
中央一號檔案原指中共中央每年發布的第一份檔案。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開始發布《第一號檔案》。現在已成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重視農村問題的專有...
論證以及邀請人民民眾旁聽政府有關會議等形式,對行政決策的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通過各類綜合或專項行政服務中心,對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予以公開;加強政府網站建設,...
本詞條缺少信息欄、名片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2016年中國政府網刊發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徑五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圖二),由國務院制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