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燈撈燈是陝西省的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在陝北,無論城鎮或鄉村,每到農曆六月初六,家家戶戶都製作許多各式各樣的河燈,於當日下午申時開始沿河放河中。在河的上游,人們把自己製作的河燈放入河中,任其順水飄流,讓中、下游兩岸的人們去撈。寄託了中國勞動人民一種祛邪、避災、祈福的美好願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燈撈燈
- 簡介:陝西省的傳統民俗文化活動
- 民俗:作為一種傳統民俗文化
- 特色:寓意五子登科、六(祿)位高升
民俗,特色,
民俗
作為一種民俗文化,人們忙忙碌碌撈燈於兩岸,你爭我搶,為爭撈到自己希望撈到的那種燈。明亮精緻的燈是最理想的燈,誰都想撈到,男士撈到,表示全年大吉,前途光明;女士撈到,已婚者表示早生貴子,未婚者表示喜結良緣;小孩子撈到,表示茁壯成長,增長智慧;商人撈到,表示生意興隆,財源茂盛;農民撈到,表示當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如果有人撈到已熄滅的燈,表示時運不佳,為了避災,都立即把此燈原封不動推入水中,並將手帕扔進河裡,任水飄流,認為這樣做就可消除不祥。然後,再撈明亮的燈。 放河燈的習俗起源於祭河神爺。傳說大禹治水以後,江河不再泛濫,人們為了紀念大禹、各地修起了禹王廟。可是過了若干年後,由於水土流失,河道淤塞,洪水泛濫成災。於是人們只得求助於神靈,又修起了河神廟,供奉河伯將軍。據說河神爺封神以後,花天酒地,遊手好閒,無所事事。更有甚者,利用手中職權,欺壓百姓,他每年都要到民間挑選一位美女做老婆。不料這年挑來的姑娘堅貞不屈,死不服從。河神爺大怒,洪水大發。禹王對河神爺的劣行怒不可遏,在那年六月初六,調動大水把各地的河神廟推倒,於是人們也不再供奉河神爺了。到了唐朝,玄奘西天取經歸來後,佛教大興,各地又重修了河神廟。河神廟重修後,人們又恢復了每年六月初六到河神廟祭祀河神爺的風俗,並增加了放燈撈燈的內容。
特色
凡是參加撈燈的人,當年撈燈一盞,明 年要還燈五六盞,寓意五子登科、六(祿)位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