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宮人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放宮人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放宮人詔
為國之道,必從簡惠;正家之義,允歸儉約。故知興替之本,得失之基,爰自六宮,刑於四海。既而西都之後,累葉驕奢;東漢之君,相繼淫佚。魏庭晉室,採擇無厭,水運倉積,選納逾廣。節文既廢,怨曠滋深,糜費極多,流弊忘反。朕以寡薄,嗣奉瑤圖,臨馭八紘,亭育萬類。向隅之念,每切於憂兢;納隍之心,實勞於夙夜。率由成訓,仰遵先旨。即位之初,備加寬貸。年老宮人,已令放出,椒掖之內,人數猶多。久離親屬之歡,長供掃除之役,永年幽閉,良深矜憫。又去年霖雨,頗傷苗稼,在於州縣,非無乏少,資給後庭,有妨國用,宜申茲大造更量放出宮人。可令官司料簡,具錄名帳。所司依狀散下,歸其戚屬。若無近親,任求配偶。所在官府,存心安置,勿使輕薄之徒,輒行欺誘,空有竊貲之弊,便無偕老之託,務加存恤,令遂所懷。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