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免被賊逼授偽官詔

《放免被賊逼授偽官詔》是唐代李亨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放免被賊逼授偽官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亨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放免被賊逼授偽官詔
朕聞古先哲王,慎罰以恤人命。脅從罔理,罪疑從輕。成湯有解綱之全,光武有焚書之令。蓋惠彼至理,受其刑章,是以法不濫加,刑所以措也。間者時遭寇逆,患在干戈,衣冠之流,逼迫者眾,事不獲已,情稍輕焉。頃者委在三司,窮其五聽,議重者累申刑典,稍輕者猶被勾留。況時久淹延,人皆窘乏。衣食且猶不給,家屬又悉乖離,艱難之憂,無甚於此,豈朕泣辜宥罪,作人父母之意耶!況恩澤頻加,科條遞減,原其事狀。稍近平人,豈可尚議遷貶,窮其反側。萬方有責,罪實在予,一物失所,憂將誰屬?永言憫念,用惻於懷。而兩京官應被賊逼授偽官,三司所推問未了者,一切放免。其賊中守本官,至冬方選,曾受驅馳,既寬刑典,免其貶降,並至來冬放選,合得官時,仍委所司,量事輕重注擬。其已貶官者,續有處分。

作者簡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立為皇太子。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叛軍攻占潼關,隨玄宗倉皇西逃,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境),當地士眾遮攬西進,乃與玄宗分手,北上靈武即皇帝位,遙尊玄宗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儀帥眾與回紇軍收復長安、洛陽。當時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致使洛陽遭受很大破壞。三年,迎玄宗歸長安.在位期間,寵信張皇后,縱其干預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輔國等,使之操縱軍政大權,遂致宦官勢力日益囂張。寶應元年(762年),李輔國、程元振發動事變,殺死張皇盾和越王系等,擁立太子李豫。因而驚憂而死。廟號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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