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子俗

收養子俗,古代蒙古社會習俗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養子俗
  • 屬性:古代蒙古社會習俗
民族部落間進行戰爭時,獲自敵人屯營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殺掉而收作養子。養子雖不能加入養父母的氏族,卻可得到收養氏族的保護,並與養父母的親生子享有同等財產繼承權,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額。成吉思汗攻破塔塔兒營寨時,拾獲幼童失吉·忽禿忽,便被其母月倫收為養子,被成吉思汗稱為六弟,後隨從成吉思汗征戰,成為最親信侍從。宋開禧二年(1206),成吉思汗建國後,失吉·忽禿忽受到分封並被任命為大斷事官,享有九次犯罪不罰的特權。被月倫收為養子的還有孛羅忽勒、曲出、闊闊出等。哈薩克等族也有此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