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 “棱光”

收購 “棱光”是1994年4月29日,中國上海建築材料 (集團) 總公司 (簡稱“建材集團”)、珠海恆通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恆通公司”) 及上海棱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棱光公司”) 分別發布公告,宣布恆通公司受讓建材集團持有的1200萬股棱光公司的國家股,由此,開創了國家股大宗協定轉讓的先河。此次轉讓,採取的是協定轉讓方式。即建材集團將其持有的棱光公司國家股中的1200萬股定向轉讓給恆通公司,受讓價格為每股4. 3元。

這樣,恆通公司成了棱光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占棱光總股本的35.5%,已超過30%; 恆通公司本應按 《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規定,向棱光公司股東發出全面收購的要約,但考慮到協定收購的對象是棱光公司股本中不可流通部分,所以,恆通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要求豁免其全面收購的要約義務,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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