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
國民收入分配的格局異常複雜。如何縮小國民收入差距與貧富差距是世界性難題,中國也不例外。但問題複雜不等於就不能解決。分析人士以為,解決的目標是公平,解決之道是讓每一個利益群體參與改革。而以往的改革沒有讓普通公眾深入參與,各個利益群體之間沒有進行公平博弈,注定了改革要偏離公平。
分配的格局
有關方面改革的決心不夠大。在國民收入分配總的格局中,存在著政府和企業所占份額偏高的問題。無疑,主導改革的政府部門首先要還富於民,這必然觸及一些政府部門的利益,進而導致改革推進緩慢。溫家寶總理在08年的政府報告中就曾指出:“關鍵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希望這次有關部門能下定決心落實總理的講話。
改革的決心
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配套制度不健全。 公務員的財產不透明、壟斷國企高管的實際收入不透明,納稅人的收入也不透明。由於公務員財產申報及公示制度缺失、個人所得稅制度欠合理等,從某種角度而言,拖了國民收入分配邁向公平的後腿。另外,國企利潤流向缺少公開制度及監督機制,也制約著收入分配合理化。
配套制度
有專家指出,當前巨觀背景下啟動收入分配改革的意義在於,通過收入分配調整真正啟動國內內需和消費,尤其解決中低收入者消費不足的問題。實際意義其實不只是提振內需,國民收入分配邁向公平,既關乎社會和諧,更關乎民生冷暖。
合理化
各國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標準是根據國際慣例所計算的基尼係數。它的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綜合各方面的資料測算,我國在1978年以前城鎮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是0.16,屬於絕對公平;20世紀80年代末基尼係數達到0.28;1995年達到0.39;1996年是0.42;1997年是0.43;1998年是0.46。自1999年到2000年底,基尼係數平均為0.45,已超過國際公認的0.4的警戒線。2001年至2003年基尼係數稍有回落,到2004年又超過0.4。這標誌近年來我國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已進入了分配不公平區間。
我國自20世紀50年代末以來城鄉居民之間的投入就一直存在較大的差距。雖然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收入在增加,但遠低於城鎮居民收入的增加。城鄉居民相對收入差距由1981年的2.92擴大到1995年的3.02,目前這種差距還在繼續擴大,例如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只相當於城市居民的40%。這種城鄉差距大大高於國際標準。國際上的城市與農村的收入比率一般低於1.5,極少超過2。統計資料顯示,在我國最貧困的20%的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4.27%,而最富有的20%的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50.24%。可見,隨著收入差距的擴大,業已出現一定程度的相對貧困現象。
導致收入差距擴大的原因很多。如前所述,歷史上城鄉收入的差距就很大。近年來還由於以下原因加劇了此情況的發生:
1.大部分國有企業通過深化改革剛剛脫困,效益不高,下崗和失業的職工還比較多。
2.由於市場化發展不平衡,某些行業仍存在壟斷強勢,因而一些人收入過高。
3.國家稅收槓桿調控不力,對高收入者徵收個人調節稅力度不夠;而國家轉移支付能力不足,致使在提高城鎮居民住房等各項補貼的同時,對提高農村居民收入方面出現明顯滯後。
4.行政干預不當使勞動力和資本長期分彆扭曲地集中於農村和城市。由於勞動力和資本缺乏統一的市場配置,在城鄉經濟二元結構存在的情況下,城鄉經濟效率差距很大,必然引起收入上的巨大反差。
在全國年均GDP增長7.2%以上的同時,還應看到不同地區和行業的增長不平衡。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效率不高,職工收入增速減緩,又由於收入差距的擴大,使近年來社會總需求相對不足。其一,居民可支配收入下降,直接影響家庭實際購買力的提高;其二,居民收入的穩定性下降,使其消費心理出現嚴重的不良預期,因而普遍壓縮現期消費;其三,在不少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中已出現一個收入斷層,例如下崗和失業職工及相當一部分農村居民便是如此。因而產生了購買力脫節,進而形成消費斷檔;其四,在居民邊際消費傾向不斷下降的情況下,業已形成了對消費需求的一股強大的收縮力量,這種情況的出現還直接影響到消費信貸的推行。上述情況的出現,必然制約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的實現。
馬克思的理論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鎖鑰
勞動價值論是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體系的基礎和出發點。它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一個商品的價值是由耗費於或結晶於這個商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量決定的。
2.勞動是一切價值的創造者。只有勞動才賦予已發現的自然物以一種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
3.商品本身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矛盾對立統一體。勞動者的具體勞動形成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形成商品的價值。在商品生產中,當具體勞動把生產資料的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的同時,抽象勞動形成了新價值。馬克思認為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這種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
4.複雜勞動是倍加的簡單勞動,因此,少量的複雜勞動等於多量的簡單勞動。
5.勞動生產力越高,生產一種物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就越少,凝結在該物品中的勞動量就越小。反之亦然。商品的價值量與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的量成正比,與這一勞動生產力成反比。
從以上可知,勞動價值論的核心是:只有勞動者的活勞動才是創造價值的惟一源泉。
活勞動是價值的惟一源泉,只有人類無差別的勞動——抽象勞動才創造價值,從而創造剩餘價值。在價值的創造中,任何先進的機器設備(包括機器人),都只是活勞動的吸收器,是轉移價值而不是創造價值。要將科學技術本身和科技工作者加以區分,前者作為生產要素,以產權的形式存在,具有存量價值,而要將存量價值變為增量價值,就要經過科技工作者在生產中的勞動,經過轉化才能創造價值。雖然生產要素物化了人類勞動,具有創造價值的潛力,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勞動的效率,但是也只有經過活勞動的推動才能夠現實地創造價值。當然在現代條件下,活勞動的推動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並且具有許多新的特點。
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論是在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和勞動價值論有著密切的關係,但在表現形式上又有區別。收入分配理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分配關係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現為生產要素的背面。因此,就對象說能分配的只是生產勞動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產的生產方式決定分配的特殊形式。
2.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在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消費品分配和勞動者集體財產的公有制條件下消費品分配方式迥然不同。
3.在共產主義第一階段的社會主義社會,實行按勞分配。社會在做了各項必要扣除之後,按照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這裡仍然通行著商品等價交換的原則,即一種形式的一定量勞動同另一種形式的同量勞動相交換。
4.在馬克思的構想中,未來社會商品貨幣關係已經消亡,勞動力不再是商品,工資的意義就不復存在。但是他在論述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工資制度時,指出工資是勞動力的價值,是由生產、發展、維持和延續勞動力的生活必需品的價值決定的,這對於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我國工資政策的制定,有著重大的指導意義。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和收入分配理論兩者的關係是: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後者是前者多側面的表現形式;又因為分配問題和所有制關係密切,是生產關係的背面,因而不能簡單地將分配理論和勞動價值論劃等號。但是在分配的對象——剩餘價值的生產上,是勞動創造價值,因而是勞動生產出剩餘價值,它成為分配的條件和基礎;而收入分配的依據是所有制關係,例如在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實行按勞分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成為消費品分配的尺度。在現階段,生產要素的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也成為多種分配方式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勞動價值論和按勞分配原則雖然不是完全的因果關係,但作為分配關係它們仍然存在著一定的聯繫。按勞分配中的“勞”,從本質上說是勞動價值論揭示的人類無差別的勞動——抽象勞動,它是創造價值因而也是創造剩餘價值的惟一源泉。根據勞動價值論的原理,複雜勞動形成的價值等於倍加的簡單勞動形成的價值。因此,社會收入分配應合理地向勞動者特別是從事複雜勞動的腦力勞動者傾斜。
價值的源泉是人類的活勞動,但是價值的分配因而也是剩餘價值的分配又必須考慮參與生產的物的要素的作用與貢獻。原因是這些物作為生產要素投入到生產過程,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增加了使用價值量。生產要素參與價值的分配是其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但這並不等於說它就創造價值,是價值的源泉。馬克思從來沒有否認過生產要素參與價值的分配,相反,在《工資、利潤和價格》一文中認為:“土地和資本使擁有土地和資本的人能從經營資本家壓榨工人所得來的剩餘價值中各得一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要素參與分配要用價值作為尺度,但這同價值的創造具有不同的性質。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下,為了鼓勵投資,充分地利用資源,就要使投資者憑藉所有權得到報酬,這也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要求。如果不給投資者以相應的回報,這些資源就會因無人投資而浪費或者閒置報廢,整個社會經濟就會出現萎縮的情況。因此,在分配領域應該重視和研究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問題。
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
按勞分配是以勞動為依據的分配原則,它強調對於勞動者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主體地位的確認和這種主體地位在經濟上的具體實現。馬克思構想的按勞分配的條件是:
1.生產資料歸全社會所占有,即整個社會實行單一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2.勞動者的勞動表現為直接的社會勞動,即勞動具有直接的社會性,可以在社會的範圍內衡量和比較勞動者勞動量的大小。
3.商品貨幣關係消亡,社會成員之間形成直接的勞動交換關係。
但是從後來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看,情況要比馬克思當初構想的複雜得多。一是生產資料占有上存在差別,並沒有全部歸社會占有。二是勞動者的個別勞動不能直接表現為社會勞動,仍然需要一個轉化過程。三是商品貨幣關係依然存在,必須通過市場交換行為才能實現按勞分配。
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實踐要求我們對於按勞分配的內涵給予合理的解釋,主要是:
1.進一步明確按勞分配存在的前提條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要具備了勞動者為占有主體的公有制和勞動力所有者的條件,就可以在該條件所確定的範圍內實行按勞分配。
2.按勞分配體現了勞動者共同支配生產要素進行聯合勞動的關係,以及在平等占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等量勞動相交換的關係。
3.按勞分配中存在或形成的差別是合理的;而且按勞分配的實現需要通過市場機制,形成對於勞動貢獻的社會評價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
4.按勞分配不是勞動者惟一的收入來源。勞動者可以多種身份進入社會生產過程和其他經濟活動領域,在按勞分配收入之外獲得其他形式的收入。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生產要素分配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原因是生產要素市場的開放,必然形成要素的市場供求關係和要素的市場價格。對於要素的使用者來說,要素的價格構成了他生產經營的主要成本;對於要素的所有者來說,要素的價格是其收入的表現,他便通過要素的讓渡而獲得要素收入。這裡反映著三重關係;一是生產要素所有權的分配;二是生產要素市場對要素所構成的資源配置;三是與要素供求關係和使用效果相聯繫的要素收入分配。
按生產要素分配,就要求把市場機制引進收入分配領域,形成市場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市場競爭和市場約束,構成了生產要素使用上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和生產要素收入分配的實現機制。生產要素在整個經濟運行的範圍內流動,尋求最為有利的配置機會和場所,各種要素之間還可以相互替代或互補,增強要素使用的合理性,因而有助於提高要素所有者的投資回報率。
社會主義條件下按生產要素分配所應遵循的標準,主要是效率標準。具體地說,一方面要強調要素的回報率,圍繞追求更高的要素回報率塑造產權清晰的利益主體,將責、權、利落實到位,並實施有效的保護;另一方面要強調要素的貢獻率,形成貢獻與收益的對稱,稀缺程度高、貢獻大,就必須給予與之對稱的高報酬,從而有效地激勵要素率的不斷提高。
按勞分配的前提條件是生產資料公有制和勞動者對於勞動力的個人所有;按生產要素分配則是把市場機制引進收入分配領域,形成市場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因此,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其實質是公有制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問題,因此,它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分配製度形成與發展的必然方向和結果。
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代表先進生產力的要素,具有現實的可行性和歷史的必然性。
其一,勞動者的勞動力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要求在勞動力市場進行資源配置,以便爭取較好的權益和得到較高的報酬,這是按生產要素分配的表現之一。具體到每一個勞動者,是按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按勞分配),還是按勞動力的市場價值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則屬於勞動者的勞動力這種要素不同的分配方式,受到勞動者所在企業的性質和特點,以及勞動者本身所具有的素質和特長的制約規定。
其二,公有制的資產作為商品進入市場,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追求資產的保值增值和最佳化配置,為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有效結合提供了客觀條件。因為資產也是一種生產要素,公有制資產在企業改制中進入產權市場流通成為交易對象,它就和勞動者之間形成雙向選擇的關係。這樣,按勞分配的實現就不僅是勞動者與公有制的結合問題,而且包含著實現要素最佳化結合在內的高回報率。
其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多種所有制形式的並存,為勞動者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多的發展機會,也使勞動者的收入來源變得多渠道和多樣化。因此,從收入分配的方式和來源看,勞動者不再把按勞分配作為惟一的形式,而是與其他多種分配方式結合起來,形成多元的收入來源,這正是社會主義的本質所要求的。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到底應該是效率優先呢,還是應該首先考慮公平問題,一直存在著爭議。因為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中,人們也不禁產生憂慮:發展市場經濟,在強調效率的同時,是否犧牲公平;拉開收入分配的差距,是否會造成兩極分化而無法實現共同富裕等等,對此需要進行認真分析和探討。
從分配結果來看公平觀與公平規範,公平就是按勞動者貢獻大小分配,多勞多得,這樣不僅比較公平,也有助於刺激效率。但是必須考慮社會成員之間競爭起點的公平,要賦予他們同等的發展權利和機會,否則分配結果就失之公平。公平的社會評價應該是使社會成員按貢獻大小平等分享生產成果,同時又享有基本福利和有效的社會保障,保證大多數勞動者滿意,這樣才能塑造出居於人口多數的中間階層力量,逐漸形成穩定協調的社會基礎。
從一個大的範疇看,公平也是一個歷史的概念和階級的概念。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階級,對公平有著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認識。要根據具體歷史階段的條件和發展要求,具體分析和建立相應的公平規範。社會主義社會的公平觀與其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和發展要求、社會成員的素質及認識能力、社會所繼承的民族價值倫理觀念等等,都有著複雜而緊密的聯繫。因此。要從現階段的實際出發,確定公平標準和規範這方面的認識。
公平的概念側重於社會人文價值判斷,而效率的概念則更為強調物質成果的有效獲得。追求效率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要求,沒有效率只能產生平均主義的“大鍋飯”式的公平。在如何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係的問題上,存在著以下幾種傾向:
1.充分肯定效率就是最大的公平,特彆強調對生產經營者的激勵機制,對貢獻大的人給以充分的回報。
2.由於收入分配不公平而導致兩極分化,會對效率造成嚴重打擊,那種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視公平,反而會損害效率。因而必要的公平是對效率的一種制衡和保護機制。
3.公平是目的,效率是服務於公平實現的手段,因而主張公平為主,效率為輔。甚至認為效率只是有效合理地實現公平原則的物質手段而已。
我們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出發,形成合理解決這一問題的原則、制度和實現機制。
社會主義社會整體分配體系構築的原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公平與效率的關係上,體現以下幾點:
1.以生產力發展為根本出發點,必須要求效率優先。因為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關鍵是加速發展生產力,“發展才是硬道理”。把效率放在優先位置,也就是把生產力的發展放在優先的位置。這樣才能為有效提高綜合國力和人民的收入水平提供可靠的物質保證。
2.解決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問題需要有多層次的社會過程,要將其放在相應的領域中作為側重點分別加以解決。例如,在生產領域,因為它與生產力發展直接相關,就需要側重效率優先。而在國民收入和再分配領域,則要側重考慮解決兼顧公平的問題。還應看到,從普遍貧窮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標需要有一個較長時期的發展過程,不能超越必要的歷史階段。
3.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體現了構築社會整體分配體系,全面合理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大思路。
為了有效地促進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的實現,還需要建立四個層次的收入分配機制:其一,在企業層次上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這就要求積極推進企業內部分配製度的改革,完善勞動者的主體地位,確立以資產為核心的生產要素分配製度,並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其二,在市場層次上培育收入分配機制,關鍵是開放生產要素市場,為要素的流動、重組和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提供必要的體制保證。
其三,在政府層次上建立和完善國民收入再調節體系。要從社會整體利益和社會經濟穩定協調發展的目標出發,維護社會必要的公平。最主要的是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同時通過稅收、轉移支付等手段,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的差距。
其四,在社會層次上建設社會支持和社會救助體系。要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發揚扶危濟困、敬老愛幼的民族優良傳統。發展社會支持、社會救助的中介服務組織和機構,使之在解決公平與效率關係問題上發揮積極的作用。
調整現行收入分配政策
第一,正視和解決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如前所述,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拉開,是經濟體制改革向前推進的結果,是經濟發展同時也是市場化的結果。改革開放之初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大家在實現兩步走和小康社會目標的過程中,拉開了收入分配的差距,完全屬於正常現象。問題是近年來這種差距拉得過大,今後一段時間還有繼續拉大的趨勢,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有出現嚴重的兩極分化的危險。
第二,認真對待我國基尼係數超過國際警戒線的嚴峻形勢。從全國範圍來講,東西部地區以及不同階層的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事實,但是還不能說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兩極分化。然而就某一個地區或某個城鎮來講,局部地區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兩極分化,卻不能不予以高度重視。我們不能再忽視在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差距過大”的問題,如果不認真對待,採取切實的政策措施,那么就會由量變引起質變,因為所謂的“差距過大”距離“嚴重的兩極分化”也只有一步之遙。因此,我們在承認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具有合理性一面的同時,也不能對這些“差距過大”的問題,採取漠然置之甚至任其發展下去的態度,而是要制定出切實的政策措施,防止它發展為嚴重的兩極分化。
第三,用正確的理論作指導,制定收入分配政策。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和收入分配理論既是制定政策措施的依據,又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鎖鑰。例如,從勞動價值論出發,勞動是一切價值的創造者,只有勞動才賦予已發現的自然產物以一種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這就為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找到了根據。還有,馬克思提出的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則直接成為社會主義制度下實行按勞分配的理論依據。又如馬克思對薩伊“三位一體”生產要素創造價值的“效用論”的批判和承認憑藉土地、資本所有權可以從剩餘價值中分配利潤的思想在今天就顯得更有意義。其一,指出生產要素(土地、資本)並不創造價值,只有活勞動才是創造價值的惟一源泉,這就劃清了勞動價值論和生產要素“效用論”的界限;其二,生產要素(土地、資本)雖然不創造價值,但是其所有者卻可以憑藉對它們的所有權關係,從剩餘價值中分配到相應的利潤。這一點則成為我們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按生產要素分配的理論基礎。
第四,解決社會分配“不公”和“差距過大”的問題,從根本上說必須用發展生產的辦法,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使收入分配與經濟成長掛起鉤來。而且要由先富帶動後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這裡存在著兩條思路:一個是通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使其儘快走向富裕;另一個是不能正確對待業已拉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僅僅採用行政手段強行將高收入者的收入壓低,使其和低收入者的水平拉平,這即是所謂“打富濟貧”的辦法。顯然,前者的做法是積極而穩妥的,符合人們的根本利益,也維護了社會穩定;而後者則無可取之處,如果硬要實行這種辦法,只能給社會生產力造成巨大的破壞。
第五,最佳化個人所得稅的設定和徵收,加強稅收方面的立法。對高收入者要增稅,應該徵收高消費稅以及不同層次的消費稅。近年來個人所得稅徵收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長,但絕大部分徵收的還是工薪階層的貨幣收入,而對一些暴富者徵收個人所得稅顯然不夠。因此,應該強化稅收力度,加強稅法的宣傳,增強國民稅賦觀念。要加快稅收法規的完善,規範稅制,嚴格依法治稅。這裡還要特彆強調依法實現個人收入的公開化,建立和健全個人收入的申報制度,將各種收入儘可能納入稅務機構的監督系統,以便完善個人所得部分的徵收工作。
第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加大社會保障基金的籌措和管理力度,確保各項社會保障制度有穩定的財力支撐。社會保障基金的一項重要用途,是保障社會低收入階層的基本生活水準,促進社會公平的實現。因此為保證勞動者生活安定和社會穩定,要儘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同時加快相關的立法步伐,把社會保障制度納入法制軌道。另外,要加強對社會貧困人口的扶持和幫助工作,努力營造扶貧幫困的社會風尚。
第七,適當提高財政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加強政府在轉移支付中的作用,特別是要加大向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促進西部地區的市場化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進程。在轉移支付中,還要向農村傾斜,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支持農村城鎮在非農化的發展;徹底解決農村亂攤派、亂收費的問題,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要在廣開就業門路和引導農業勞動力轉移上想辦法;要加大投入,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縮小城鄉差別。
第八,杜絕行業壟斷、權力參與分配的不公正現象。目前我國壟斷企業為數不少,如石油、電力、電信等仍然是壟斷經營。要依靠政府力量和行政立法將壟斷行業的公司分解為三個以上的獨立法人企業,讓它們在市場上公平競爭,打破這些行業的非勞動的過高收入。權力參與分配,黨和國家歷來都堅決禁止。要強化幹部監督機制,做到教育和懲辦相結合,對這方面的大案要案必須認真查處。要通過立法,形成規範的制度,杜絕權力參與分配的腐敗行為。
第九,保護合法投入,打擊並取締非法收入。在改革開放中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這是完全正當的,黨和國家一直都在鼓勵,並且法律也保護他們的財產。但是一些人卻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獲得的高收入與其勞動和資本的貢獻極不相等,就需運用法律手段認真查處。他們這種暴富的手段無非是壟斷經營、坑蒙拐騙、偷稅漏稅、巧取豪奪、貪污受賄、權錢交易、化公為私,等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一定意義上講就是法制經濟,是決不允許這些不法之徒用非法的手段牟取暴利的。必須堅決打擊這些不法之徒,取締他們的非法收入,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個公開、公正和公平的競爭秩序。
縮小差距
調整CPI指標體系 保障經濟決策科學性
提案認為現行CPI指標體系存在5大缺陷,現行CPI 樣本較為陳舊,無法反映物價變動真實情況,並且居住類消費占比權重過低而食品類在CPI 指標體系占比過高,同時,CPI指標體系缺乏公開化、透明化機制並且缺乏定期調整機制。
加快推進小城鎮建設
該提案認為,加快小城鎮發展,是解決現階段我國農村一系列深層次矛盾,最佳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縮小工農差別和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當前,我國小城鎮建設由於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其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活力等都不盡相同,但也存在著一些共同的問題,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加以認真解決。
建立合理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機制
我國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已經成為影響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保障性住房供給嚴重不足,是造成商品房價格接連攀升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調整和完善土地供應結構,加大保障性住房在房地產市場中的比例,是解決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問題的關鍵。
實現我國國民收入分配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