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僧界

三種結界之一。略稱僧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攝僧界
  • 略稱:僧界
  • 屬於:三種結界之一
  • 出處:佛經
佛制雖雲閻浮洲僧眾每半月集會一次,舉行布薩說戒之儀式,但以境域太廣,不易於定日集會,且僧眾往返賓士,必致疲累而損功廢道,乃區劃一定之界區,使同一區內之僧眾均能會同秉法,以免違犯‘別眾罪’。其界可分自然界、作法界二大類:(一)自然界,又稱不作法界。分為聚落、蘭若、道行、水等四界。(二)作法界,即依白二羯磨之法,制限一定之界區,以補自然界之不足,復分大界、戒場、小界三種。大界之範圍,最小以一伽藍地之外界為限,大則十里乃至百里。有人法二同、法食二同、法同食別等三種。世所謂結界地,即指大界而言。戒場乃為舉行受戒、懺罪等法,隨處結一定之界區,最小可容二十一人。小界者,系恐惡比丘之阻撓等諸種難緣而退廢法事,故特限於某時所結之暫時界區,其界之範圍,依僧數之多寡,以其坐處為界。[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七、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二](參閱‘結界’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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