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型揮發性有機物分析儀

《攜帶型揮發性有機物分析儀》是2019年03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攜帶型揮發性有機物分析儀
  • 外文名:Portable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nalyzer
  • 標準編號:T/ZZB 1022—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3月31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鄭曉霞、李永強、王琳琳、王聖金、吳東亮、王欣媛、李天麟、劉立鵬、韓雙來、舒立俊、毛淑群。

起草單位

本標準由浙江省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研究院牽頭組織制定。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杭州譜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後)。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用於揮發性有機物分析的攜帶型揮發性有機物分析儀的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誌、包裝、運輸、貯存和質量承諾等。
本標準適用於總烴、甲烷、非甲烷總烴和苯系物等有機物檢測的攜帶型揮發性有機物分析儀(以下簡稱分析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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