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區發展和改革局

攀枝花市西區發展和改革局

攀枝花市西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西區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單位: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攀枝花市西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經濟體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巨觀調控對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責任。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間的銜接,組織、指導和協調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和重大專項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價格調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價格的制定調整,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五)負責全區投資巨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編制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革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區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區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
(七)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組織擬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的政策措施。
(八)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分析區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和重大調控措施。
(九)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產業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貫徹執行招標投標配套規定,核准必須進行招標投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按照職責許可權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全區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巨觀調控、糧食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統計和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工作;負責落實地方儲備糧食任務和儲備糧油日常監管;負責全區糧食工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糧食倉儲設施和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和糧食儲藏安全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糧食行業食品安全法規及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履行儲備糧質量、糧食行業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內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工作;指導糧食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糧食綜合行政執法;負責糧油庫存檢查;監督管理全區糧食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糧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政策性糧食補貼資金;負責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調撥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除國家和省政府明確必須由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或轉報上級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2.加強發展戰略規劃研究,重點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加強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搞好政府投資綜合平衡,引導社會投資方向,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引導全區重大生產力布局;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研究,推進可持續發展,提出保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做好能源總量綜合平衡;推進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城鄉一體化;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和重大專項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加強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改革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應急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撥。
2.與衛生健康局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執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全區人口結構及變化趨勢分析,建立人口預警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3.與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責分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技術改造項目轉報備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循環經濟及節能節水工作;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新建項目轉報備案;負責全區循環經濟及節能巨觀規劃及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全區能源行業規劃職責,重點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
4.與區經濟合作局分工。區經濟合作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區發展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
5.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工。貫徹中央、省、市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採煤沉陷區規劃編制、項目爭取相關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督促區級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年度工作總結、會議材料和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工作。
  組織起草本部門有關規章草案,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組織協調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有關地方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監督;研究擬訂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對策措施,落實國家、省、市投資體制改革各項政策;負責制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規則、實施細則、運行程式,協調解決代建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按規定核准工程項目招標事項;按照分工對全區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比選)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並受理相關投訴,調查、處理違規行為;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全局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二)綜合股(重大項目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以及年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對策;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綜合分析研究區內外經濟形勢,做好對全區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研究分析全區產業發展的情況,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措施;研究經濟社會中的熱點、難點以及對外開放等重大問題,提出對策措施和建議;審核和轉報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研究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能源、社會事業、農村經濟、財政金融發展戰略和對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區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工作,負責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相關專項資金申報;統籌協調研究區域合作事項,協調有關部門對區域合作議定事項進行落實;對接國家、省、市“一帶一路”建設部署,加強項目儲備,研究提出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重點工作和措施。
  負責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資金來源、投資調控對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提出加強重點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對策措施,監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區重點建設項目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研究分析交通運輸、能源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三)物價股。貫徹實施價格聽證目錄,負責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價格調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分析物價形勢,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價格調控措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重要商品價格管理,協調有關價格爭議;承擔全區價格監測工作,預警預測市場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貫徹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政策,協調有關收費爭議;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
  (四)體改股。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和指導城市綜合改革和城鄉配套改革等重大專項改革試點工作,協調推進全面創新改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重點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尤其是改制企業及重大會議及節假日期間等敏感時期的信訪維穩、排查收集涉穩信息,防控化解矛盾問題,處置解決改制企業人員遺留問題。
  (五)糧食和物資儲備股(康養產業發展綜合股)。負責全區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巨觀調控、糧食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統計和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工作;負責落實地方儲備糧食任務和儲備糧油日常監管;負責全區糧食工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糧食倉儲設施和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和糧食儲藏安全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糧食行業食品安全法規及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履行儲備糧質量、糧食行業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內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工作;指導糧食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糧食綜合行政執法;負責糧油庫存檢查;監督管理全區糧食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糧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政策性糧食補貼資金;負責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調撥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康養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全區康養產業發展工作,全面掌握各部門(單位)康養產業發展工作開展情況,綜合協調康養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解決方案;研究分析康養產業發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康養產業發展相關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監督相關規劃和政策實施;協調推進全區康養產業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活動開展,組織相關部門定期進行檢查、督導。

現任領導

李蕾:黨組書記、局長
胡波:黨組成員、副局長,區康養產業發展局局長(兼)
劉勇: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濤:項目協調服務中心(康養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龍小利:區物流樞紐協調中心主任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西區發展和改革局入選四川省“十三五”節能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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