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1982年7月2日成立,原為市文學工作者協會。
第一屆 由渡口市文學工作者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 席 秦鴻和
副主席 趙曉義、沈國凡、謝榮昌、王登民、董維煥
秘書長 董維煥(兼)
第二屆 1995年5月12日由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二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顧 問 管竹卿、秦鴻和
主 席 李樹海
副主席 王登民、李如靖、謝榮昌
秘書長 王英超
副秘書長 姜華令、劉成東、李克炎
第三屆 2000年8月10日由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顧 問 王俊超、王登民、李樹海
主 席 黃雲川
副主席 劉成東、呂文秀、宋曉達、李 浩、秦玉明
秘書長 劉成東(兼)
第四屆 2002年1月由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四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 席 劉成東
副主席 呂文秀,宋曉達, 秦玉明 、 劉啟山、 李映保
秘書長 張鴻春
第五屆 2009年10月由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五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 席 劉成東
副主席 周 強、宋曉達、楊星坪、呂文秀、 沙馬、普光泉、馬飈、張鴻春、王幸(女)
秘書長 普光泉(兼)
第六屆 2012年11月7日由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六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名譽主席 劉成東
主 席 馮中雲
副 主 席 周 強 、宋曉達、張鴻春、沙馬、王政 、王幸(女)、鐘少曦、普光泉、 徐肇煥
秘 書 長 黃 薇(女)
副秘書長 楊 解
2016年11月11日,市作家協會召開第六屆五次全委會,增補了全委會成員,對主席團人員進行了調整。
名譽主席 劉成東
主 席 李 平
副 主 席 周 強 、宋曉達 、張鴻春、 沙 馬 、王 政、王 幸(女) 、鐘少曦 、普光泉、徐肇煥
秘 書 長黃 薇(女)
第七屆 2019 年10月24日由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七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 席 李吉順
副 主 席 周強、 沙馬 、宋曉達 、王政 、普光泉 、徐肇煥、 黃薇(女)、陳元丁
秘 書 長 周強(兼)
副秘書長 曾興
2022年5月24日,周強不再兼任秘書長,主席團聘任黃德俊為秘書長。
組織體系
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章程
(2019年10月24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攀枝花市作家協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由攀枝花市從事文學創作、文學評論、文學組織工作的各民族廣大業餘、專業文學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專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全市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攀枝花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設文化強市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二條 攀枝花市作家協會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關於文藝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緊緊團結依靠全市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推出更多無愧於民族、無愧於時代的文學精品,不斷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文化強市,提供強大的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動力。
第三條 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依照章程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第四條 攀枝花市作家協會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作家和文學服務的宗旨,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職能,把協會真正辦成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之家。
第五條 本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為攀枝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自覺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攀枝花市民政局的指導和監管。不斷加強協會黨建工作,抓好隊伍建設,推動全市文學工作加快發展。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組織全市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關於文藝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省委決策部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第七條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引導廣大作家深入生活、紮根人民,努力創作接地氣、有溫度、受歡迎的精品力作,反映人民民眾建設新生活的偉大實踐,傳承“三線”精神、攀枝花精神,弘揚中國精神,傳播中國價值,把最好的精神食糧奉獻給人民。
第八條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加強學術交流,堅持歷史的、人民的、藝術的、美學的文藝批評,樹立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文學理論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九條 發現和培養文學新生力量,加強對青年作家的培養和文學新苗的扶持,廣泛團結聯繫新的文學群體,發展和壯大文學創作隊伍。
第十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會員自律,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文學活動的自由。
第十一條 組織作家參與全國、省、市級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條 積極參加中國作家協會、四川省作家協會組織的活動,加強與國內外文藝團體的交流。
第十三條 與黨和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與社會各界加強聯繫,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積極幫助解決會員生活、工作、學習方面的困難。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四條 本團體會員為個人會員。
第十五條 凡贊成本團體的章程,積極從事文學創作活動;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在公開出版的報刊發表有一定水平的文學作品、文學評論、文學翻譯或從事文學研究、文學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經由主席團會審查批准,即為本會會員。凡在本市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員、省作家協會會員為本會當然會員。
第十六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二)有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權利;
(三)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有退會的自由,會員要求退會時,由主席團會議確認終止其會籍;
(五)凡長期脫離文學工作,中斷聯繫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七條 會員應盡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工作,向本會提供個人有關信息和資料;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八條 本會會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經主席團會議確認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一)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
(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受到刑事處罰的。
(三)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第四章 組織
第十九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團體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全市委員會(簡稱全委會);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委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全市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三)增補、變更全委會委員,選舉主席團主席、副主席;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全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的決議。
第二十條 本團體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時限為五年。必要時由全委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團體全委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全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全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常務副主席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至二次。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秘書長、副秘書長。根據工作需要,由主席提名,主席團研究聘任,在主席團領導下處理本會日常工作。根據需要,可設立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等專門委員會,在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會法人,根據工作需要,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擔任均可。其具體人選由全市委員會推舉或主席團聘請。
第二十六條 本會召開代表大會和涉及全委會委員、主席團成員、秘書長、副秘書長等相關人員調整變動,需事前一個月按《章程》規定程式形成決議,並由主席團報攀枝花市文聯黨組審批,經市文聯黨組批准後,依照《章程》辦理。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會員會費;
(三)社會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本會鼓勵和爭取多方吸納資金,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服務。
第二十八條 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財務狀況應採取適宜的方式適時公開,接受廣大會員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名稱為:攀枝花市作家協會(英文譯名:PZH Association of writer,縮寫:PZHAOW),簡稱攀枝花市作協。會址設在四川省攀枝花市。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2019年10月24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解釋權屬攀枝花市作家協會全委會。
建設成就
進入新世紀以來,攀枝花市作家協會在第四屆、第五屆主席團的領導下,以全新的面貌發展壯大。協會十分注重隊伍的培養,多次選送優秀作家去魯迅文學院、巴金文學院以及《當代文壇》學習進修,提升創作水平,先後有9批50餘人次的作家成為攀枝花文學院簽約作家,這些作家已成長為攀枝花文學創作隊伍的核心和旗幟。先後組織過“瀘沽湖採風”、“緬甸—瑞麗採風”、“雞足山採風”、“永勝採風”、“米易海塔採風”、“西昌航天發射基地—彝海結盟地採風”、“二灘大壩水電站採風”、“攀鋼二期基地建設採風”、“寶鼎煤礦採風”、“攀鋼大工業建設採風”、“大田石榴鄉採風”、“米易立體農業採風”、“西區漂流基地採風”、“飛機場——金沙江大橋採風”、“雲南騰衝採風”、“雲南黑井鎮採風”、“仁和澳洲堅果基地採風”、“甘孜阿壩藏族區採風”、“福田鄉民族風情採風”、“漁門鎮採風”、“井崗山紅色之旅”、“木里民族風情”等文藝採風活動,體驗民族風情,收集創作素材,通過這些深入生活,紮根人民的創作採風和體驗生活,創作出了大批優秀作品。
目前,攀枝花的作家的小說創作取得重大突破,攀枝花小說方陣通過呼喚與培育,正在崛起。以召喚、周強、鐘少曦、賴俊煕、石寶霞、普光泉、張龍、王玉軍、陳顯寰、朱均、姚春早、鄧嵐心、黃元芳、張永康、向勇、沙凱、徐海濤、於彬等為代表,攀枝花文藝界呼喚已久的新的小說創作群體已基本形成。2015年,召喚的長篇小說《黑喪鼓》作為四川省作家協會推薦的重點作品參評第七屆矛盾文學獎,並問鼎第八屆四川文學獎長篇小說獎,代表攀枝花長篇小說創作新的高度。攀枝花詩群影響力逐步擴大,詩歌已經成為攀枝花社會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劉成東、曾蒙、沙馬、馬飈、甘文良、呂文秀、孫其安、羽童、劉成渝、黃仲金、普光泉、王政、宋曉達、江興群、溫馨等是攀枝花詩歌寫作群體中創作穩定、創作日臻成熟的一批詩人,在紙媒,網路,各大詩刊、詩歌選本中屢見他們的身影,如星四散,各自發光。
作家協會自成立以來,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提升城市形象,增強攀枝花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豐富城市文化內涵,滿足攀枝花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以建設幸福攀枝花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人才培養
由於工作紮實,基礎牢實,在四川省第一次文藝創作會上,攀枝花創業詩歌群體得到了集體表彰,《四川文藝》多次以專輯的形式,以《寫在創業的大旗上》、《金沙江畔工業區詩選》、《烏金滾滾涌如潮》等推出攀枝花詩群作品,形成了以姜華令、任正平、呂文秀、劉成東、李本德、習鳴、李舸、祝尚書、馬德泰、周卜亨等為主體的詩歌群,叫響了四川,叫響了全國,在全國出版的詩集《祖國要鋼我們煉》也收錄攀枝花作者的作品。攀枝花小說作者實現了群體性突破:《人民文學》、《人民日報》、《四川文學》、《清明》、《紅岩》、《兒童文學選刊》、《長江文藝》、《現代作家》、《小溪流》、《中學生文藝》、《啄木鳥》、《鐵流》、《邊疆文學》、《莽原》、《長城》等報刊都刊發了攀枝花作者的小說。任正平、王汶兩人分獲四川省一、二屆文學大獎,劉成東的詩歌作品集《體驗》獲四川文學獎。
代表大會
10 月24 日,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攀枝花文藝創作中心召開。四川省作家協會黨組副書記張穎出席會議並講話,攀枝花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賴小紅致辭。攀枝花市委黨史研究室副調研員、攀枝花文聯副主席沙馬(兼),四川省作協創聯部主任科員李亮,攀枝花市文聯組織聯絡部副部長鬍曉莉參加會議。
張穎對攀枝花市作家協會過去七年來取得的成績予以充分肯定,他代表四川省作家協會向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並對攀枝花作家群體致以誠摯的問候。他希望,攀枝花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牢記黨和人民賦與的神聖使命,深入生活,紮根人民,以精品奉獻人民,用明德引領風尚,努力推出更多反映時代呼聲、展現人民奮鬥、振奮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優秀作品。
賴小紅代表文聯黨組對攀枝花的作家和文學工作者提出了三點希望:一是努力扛好攀枝花文化大旗。攀枝花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要守初心,擔使命,當好扛旗人,勇攀新高峰。二是始終堅持用作品說話。要牢固樹立精品意識,堅持文化自信,洞悉時代潮流大勢,堅持獨立思考,用精品力作領風氣之先,燃萬家燈火。三是要牢固樹立“人品重於文品,立德先於立言”的理念,努力以高尚的職業操守、良好的社會形象、優秀的文藝作品贏得民眾的喜愛和尊重。
大會聽取了攀枝花市作家協會第五屆全委會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第六屆作家協會全委全及主席團。
李吉順當選為作家協會主席,周強、沙馬、宋曉達、王政、普光泉 、徐肇煥 、黃薇、陳元丁當選為副主席,主席團決定由周強兼任秘書長,聘任曾興為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