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證券是指行為人背離市場自由競價和供求關係原則,以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影響證券市場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操縱證券
- 外文名:The manipulation of securities
- 釋義:以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影響證券市場
- 目的: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
操縱證券是指行為人背離市場自由競價和供求關係原則,以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影響證券市場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的行為。
操縱證券市場是指行為人背離市場自由競價和供求關係原則,以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影響證券市場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製造證券市場假象,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謀取不...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以獲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影響證券市場價格,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導或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
操縱市場行為,是指個人或機構背離市場自由競爭和供求關係原則,人為地操縱證券價格,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為。...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
所謂操縱市場,又稱操縱行情,是指操縱人利用掌握的資金、信息等優勢,採用不正當手段,人為地製造證券行情,操縱或影響證券市場價格,以誘導證券投資者盲目進行證券買賣,...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取消操縱證券交易罪,刑法第181條第2款),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
《操縱證券市場罪研究》講述操縱市場詐欺罪侵害三重客體,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的秩序、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活動。實踐中,應重點監控擁有資源優勢的主體的...
證券是一個國家或者某個地區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通過自身特殊的融資渠道進一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 展。“股市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已成了社會大眾的共識。...
2017年1月2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縱證券市場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巍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同時並處罰金。[1] ...
特定時段交易操縱就是在證券開盤或將要收盤是,通過拉抬、打壓或者鎖定等手段,操縱證券價格的行為。...
虛假申報操縱是指通過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的手段,影響證券的正常價格或交易量,誤導其他投資者對相應股票的供求和價格走勢的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以牟取不正當...
連續交易操縱(Manipulation by Actual Purchases)也稱為連續買賣,它是指行為人為了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的有價證券的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證券進行連續高價...
證券犯罪,它是指發生在證券交易活動中的犯罪行為,是一種特殊的金融犯罪。...... 泄露內幕信息罪,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
2001年5月國務院出台了《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其中就包括查處證券違法違規活動,打擊和制止金融欺詐、操縱證券市場和內幕交易。但從我國立法的現狀來看...
價格操縱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
證券違法犯罪是指違反《證券法》涉及犯罪的行為,我國《刑法》主要規定有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
2012年12月20日的媒體通氣會上,證監會通報了3起操縱證券市場案,1起操縱債券市場案等,其中備受市場關注的唐建平操縱“航天動力”股票案塵埃落定,唐建平累計獲利1....
2016年4月29日從青島市公安機關獲悉,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徐翔等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犯罪,於近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2]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