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業通知書

擇業通知書,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大學給你推薦工作的一種憑證,有了它,你可以按照通知書上所寫的,到相應的地方人事部門進行報導,然後上崗,擇業通知書有效期一般為為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擇業通知書
  • 類型:憑證
  • 對象:大學
  • 特點:有效期一般為為三年
應屆畢業生畢業工作暫未落實的,檔案會由學校轉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門或學校所在地人才市場暫代管。發回原籍的話,你可以直接到你所在地的人事部門或人才市場(人才服務中心)辦理轉接手續。至於到縣(區)進行未就業註冊,則是人事部門為了跟蹤畢業生情況的措施,也是到當地人才市場辦理。
在畢業前找到工作了,簽了契約了,學校就會給你發個《報到證》,也就是說它是你到工作單位報到用的。而《擇業通知書》則是你沒找到工作,學校為了讓你可以回到生源地參加相應的國家或地方考試用的憑證,並且方便國家統計當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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