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政愛民月

擁政愛民月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擁政愛民活動的制度。

1943年1月25日,八路軍留守兵團《關於擁護政府愛護人民的決定》中首先規定每年春節前後一個月為"擁政愛民運動月"。這一經驗迅速推廣到全軍,並逐步形成"擁政愛民月"制度。其主要內容是:在每年的新年、春節期間,集中進行擁政愛民傳統教育;檢查擁政愛民公約的落實和執行政策、紀律的情況;聽取地方黨委、政府和人民民眾的意見;處理軍政、軍民關係中發生的問題,增強軍政軍民團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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