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0.10.2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撫順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0.10.20
- 實施時間:2010.10.20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10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經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撫順市城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實施辦法》等13件政府規章(目錄見附屬檔案)。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