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撫州西瓜長圓形,個大,一般單瓜重15-20公斤,瓜皮大多為淡綠色(少數為深綠或墨綠),有縱條紋;瓜皮與瓜肉交界處有金黃色暈圈,瓜瓤黃色,汁多、脆、沙、爽口、纖維少、味淡微甜,具特有清香味;瓜皮厚2厘米左右,耐貯藏,可為菜,味脆微甜。
營養價值
撫州西瓜含可溶性固形物9.90%-15.50%,總酸(以檸檬酸計)0.10%-0.20%,固酸比75.50-80.00,
維生素C12.0毫克/100克-14.5毫克/100克,粗纖維0.20%-0.30%,鎂6.20毫克/100克-7.20毫克/100克鈉9.05毫克/100克-10.00毫克/100克,鎂6.20毫克/100克-7.20毫克/100克鈉9.05毫克/100克-10.00毫克/100克,鈣7.50毫克/100克-8.00毫克/100克,葡萄糖2.00%-2.20%,果糖3.50%-4.00%,蔗糖1.50%-2.00%。
產地環境
臨川屬東亞熱帶季風型氣候區,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氣候溫和,年平均氣溫17.8℃,最熱月平均氣溫為29.8℃,最冷月平均氣溫為5.7℃;年降水量為1698毫米(4-6月為降雨相對集中期,占全年降雨量的67%左右),年均無霜期275天,年均相對濕度83%。以河灘沖積平原和紅壤低丘崗地為主,土壤類型為沙壤、紅壤。土壤晝夜溫差較大,pH在6.0-7.5,且澇能排旱能灌。境內有撫河、東鄉河、宜黃河、崇仁河、夢江河,其間水庫、池塘星羅棋布,地下水蓄量充沛,水資源豐富,形成了適合撫州西瓜生長的獨特自然生態環境。
歷史淵源
宋代,就有“冷似霜雪甘如蜜,一次加口沉疴痊”這樣的詩句來讚美撫州西瓜。
20世紀50、60年代的幾次中央廬山會議,撫州西瓜曾是席間珍品,周恩來總理讚美說:“撫州西瓜有兩大特點:解暑,不壞肚子。”
1996年,農業部授予臨川區全國4個“西瓜之鄉”之一的榮譽稱號。
1997年,江西省西瓜,甜瓜鑑定會上,臨川無籽西瓜囊括了前三名,有籽雜優西瓜也連奪西瓜冠、亞軍,西瓜銷售市場遍布大江南北。
生產情況
2013年,撫州市西瓜保護面積2000公頃,年產量為9萬噸。
產品榮譽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撫州西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撫州西瓜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撫州市臨川區湖南鄉、
七里崗鄉、太陽鎮、雲山鎮、唱凱鎮、羅針鎮、羅湖鎮、孝橋鎮、撫北鎮、展坪鄉、上頓渡鎮等11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16°12′31″-116°29′46″,北緯27°52′17″-28°14′52″。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要求:種植撫州西瓜應選擇地勢高、排灌方便、土壤耕層深厚、土質疏鬆肥沃、通透性良好的沙質壤土,忌用花生、豆類和西瓜作西瓜的前茬。採用非嫁接栽培時,旱地需輪作5年-6年,水田需輪作3年-4年方可再種西瓜。
(2)品種選擇:採用當地品質好的撫州西瓜留種到第二年使用。撫州西瓜為自交授粉品種,選種時應選取具有撫州西瓜典型性狀的單瓜留種,採用嫁接栽培時選用葫瓜品種、南瓜品種做砧木。
(3)生產管理:為保證撫州西瓜的品質特色,田間管理尤其要加強以下環節的生產技術控制:
①育苗:3月下旬將種子浸6小時後,用河沙保濕在28℃-30℃恆溫條件中發芽,種子露白後播入營養缽內,在保護地用薄膜覆蓋培育,到4月下旬,瓜苗長到2葉1心時移苗定植。
②作壠蓋膜:採取先作畦開溝,畦寬4米,畦中起壠,壠寬60厘米,高50厘米,呈龜背形,壠中施足基肥,壠上緊蓋薄膜。瓜苗育好後,掀開薄膜,按60厘米-80厘米距離定植,再覆蓋好地膜,劃孔使苗露出膜面,有利保溫、保肥、保潮、保持土壤疏鬆與防止暴雨打壞瓜苗,控制雜草生長。
③整蔓授粉:瓜蔓長到30厘米時,每株留主蔓與兩個側蔓,隨時摘去多餘分枝,並固定瓜蔓走向,使蔓葉均勻分布畦面,充分利用陽光,在第一朵雌花開放以後,進行人工授粉,使其坐果長瓜。
④避害栽培:採用小拱棚地膜雙覆蓋栽培,可以較好地解決撫州西瓜生長前期低溫、後期陰雨以及暴雨高溫對西瓜生長的不利影響,降低病蟲危害。
⑤病蟲防治:撫州西瓜最嚴重的病害是枯萎病、炭疽病和病毒病,其次為白粉病、猝倒病。蟲害主要集中在苗期,有地老虎、黃守瓜、種蠅、蚜蟲等。對病害著重從栽培技術上加以預防,採用輪作換茬、深溝高畦防漬、配施磷鉀肥料、定期噴施農藥、鋪草墊瓜等。蟲害防治嚴格執行GB4285《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和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規定。
⑥採收:每年7月底8月初隨市場情況分別採收。採收時要輕收輕放、不碰傷、不碰裂,按大小分級裝箱(袋)上市或收藏。
(4)生產記錄要求:生產全過程都要建立完善的生產、銷售記錄檔案,檔案必須準確、清晰、工整、齊全,能追溯實際生產的全過程,並妥善保存3年以上,以備查閱。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撫州西瓜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撫州西瓜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撫州西瓜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撫州西瓜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和相關責任義務。
(2)撫州西瓜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包裝上使用撫州西瓜地理標誌(撫州西瓜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撫州西瓜地理標誌,進行產品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3)撫州西瓜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撫州西瓜地理標誌。
(4)撫州西瓜地理標誌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撫州西瓜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偽造、冒用撫州西瓜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撫州西瓜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