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東鄉區交通運輸局

撫州市東鄉區交通運輸局

撫州市東鄉區交通運輸局,是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東鄉區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東鄉區恆安西路33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定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水路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全區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定全區公路、水路、物流等行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
(三)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承擔全區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指導全區道路、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含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城市客運、車輛維修、運輸服務、營運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營運船舶檢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行業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監督實施及從業人員管理。
(五)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負責公路的項目審批、竣工驗收、路產路權管理、超限超載治理;負責交通工程建設市場從業單位、人員的行業監管;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六)承擔全區交通運輸系統行政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有關交通運輸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理,開展行政執法、執法隊伍建設和法制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
(七)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內交通建設工程建設各方貫徹執行有關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實施監管。
(八)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道路和水路運輸行業、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鄉鎮渡口綜合安全監督;負責協調全區普通公路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工作;承擔全區國防交通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九)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對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誠信考核,並實施聯合獎懲,落實獎懲制度。
(十)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智慧交通和交通信息化建設任務;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負責監測分析交通行業運行情況,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全局黨群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等。
(十二)組織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全區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交流。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協助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督查、文秘、檔案、保密、信息調研、機關保衛、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工會和後勤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會議組織工作。協助黨委領導處理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局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選拔考核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信訪和穩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出國人員政審、人才引進、技工考核晉級、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和群團工作。負責指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擬定交通行業教育培訓計畫,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職工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新聞宣傳、統戰、對台、宗教、僑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全局交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全局財政預算;負責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有關單位預決算的審查、匯總、編報和經費管理;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有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監督管理所屬單位固定資產。
(二)行政審批股。負責審查和管理交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事項,指導和管理交通行政審批服務視窗工作。
(三)公路股。編制全區交通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申報、下達交通建設、養護計畫;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項目規劃調研的組織和實施;擬定全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制度、辦法,實施行業管理;審批上報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檔案;負責交通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公路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組織項目建設竣工驗收;維護交通基礎設施平等競爭秩序;監督交通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契約造價和工程質量;負責公路建設項目補助資金撥付。
(四)運輸管理股。負責擬定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在本區的貫徹實施辦法;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指導交通國有企業改制及改革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協調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負責城鄉道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市客運管理,擬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站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和汽車租賃指導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結構調整;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擬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承擔應急管理工作、局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9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