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意 摩客,代表的是一種新時代的生活方式,一種追求自由、時尚、個性的摩客文化,一種樂於分享的精神,一種輕鬆自在、沒有束縛感的生活態度。
故事 創立階段: 2006年,為了共同的夢想,三位有志青年毅然辭掉了各自穩定的工作,創建了深圳戈比太科技有限公司,在借朋友的小辦公室里宣告公司的成立。
起步階段: 2007年,摩客文化在全球開始流行,戈比太公司決定創立“摩客”品牌,立志為追求時尚、自由的年輕人打造高品質的數碼配件產品,摩客貼膜順應而生。
成長階段: 從2008年開始,公司開始引入先進的生產線和精英人士加盟,不斷創新,銷售規模不斷擴大,產品也逐步進入國內主流市場,並受到消費者青睞。
成熟階段: 從2011年開始,公司開始不斷加大市場投入,引入規範化的品牌管理系統,摩客品牌影響力不斷提升,同時確定了清晰的品牌發展目標。
2、原名Flash mobs,音譯為摩客,也稱作快閃暴走族。快閃暴走族源於2003年5月的美國紐約的曼哈頓。人們僅僅知道它最初的組織者名叫比爾(Bill),他自詡是一名”社會工作者”。比爾為組織活動專門成立了一個
叫“Mob Project(快閃計畫)”小組。“快閃計畫”自身有著鮮明的特點–參加者應當了解一些人已接受了邀請。沒有網站會對活動提供專門的信息,更不會在任何當地報紙上發布任何廣告–他們只是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相互進行邀請,同為虛擬世界的朋友,幾乎沒有人在現實生活中會相互熟知。從2003年5月開始,這股無厘頭式的“快閃暴走族”(flash mobs)風潮從紐約開始,迅速橫掃世界各大都市。紐約、倫敦、阿姆斯特丹、柏林、奧斯陸、堪薩斯城、西雅圖到亞洲的新加坡、香港、台北,那些原本躲藏在電腦背後互不相識的年輕男女,瞬間聚集在一起興致勃勃地到麥當勞跳芭蕾舞、到家俱店裡坐沙發、在購物中心忽然鼓掌起鬨……,然後又迅速散去。來如風,去如雨,令旁觀者一頭霧水,完全摸不著頭腦。
摩客 在我國
台灣 地區,Flash mob更多地被譯為“快閃暴走族”,以凸顯其來無影、去無蹤的特點。而在內地,人們接觸更多的則是由方興東導入的“
部落格 ”(Blogger)、“
奇客 ”(Geek)等概念。為了保持
概念 的一貫性,在這裡特將Flash mob譯為(快閃)摩客。
發展 摩客成為摩客之前與你我一樣,不過是平常一人而已,而且互不相識(其實摩客完後依舊互不相識)。那么,考察摩客行為的產生及其之間的傳播過程就成為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群體形成條件
我們知道,群體的形成、生存和發展需要一些條件,其中最基礎的有三項:(1)共同的目標和關注的事項、(2)成員之間的協作意願,即個人參加群體並願意為之作出貢獻的動機、(3)群體與成員、成員與成員之間的傳播互動機制。日本社會學家岩原勉認為:“群體傳播就是將共同目標和協作意願加以連線和實現的過程”。這個過程形成群體意識和群體結構,而這種意識和結構一旦形成,又反過來成為群體活動的框架,對個人成員的態度和行為產生制約,以保障群體的共同性。
群體意識
毫無疑問,
群體意識 在群體中起著“精神領袖”的作用,而群體傳播在群體意識的形成中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群體意識包括(1)群體目標和群體規範的合意、(2)群體
感情 以及(3)群體歸屬意識等方面。這些方面均需要在群體的信息傳播和互動過程中形成。任何一個群體都具有自己的傳播結構,我們一般從兩個方面來理解這個結構。一方面,信息的
流量 越大,意味著信息的覆蓋面越廣,群體成員之間的互動和交流頻度越高,群體意識中的合意基礎越好。另一方面,信息的流動是單向還是雙向、傳播者是特定的少數人還是一般成員都擁有傳播機會等,對群體意識的形成也是至關重要的。信息雙向流動性強意味著群體傳播中民主討論成分多,在此基礎上形成的關於群體目標和群體規範的合意更統一、群體感情和群體歸屬意識更加穩固,也就是說
凝聚力 越強。
形成原因分析
先從第一方面來看,在科技飛速發展的帶動下,網際網路、手機等新
媒體 的出現,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相互之間進行交流和溝通的方式。網路和手機的普及,使人們極大的並且即時地擴充獲得信息的容量,以2001年的數字為例,《人民日報》網路版的線上
資料庫 中約存儲有15G的數據,大約相當於75億個漢字的信息量,,一天上網的信息流量約為18MB,約和900萬個漢字的數據量,最多時一天的流量達到了40GB,相當於進出200億個漢字的信息量,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新技術和新媒體的套用使得信息的大容量和廣覆蓋成為現實。
另一方面,按照巴維拉斯(A. Bavelos)提出的5種溝通網路形式,摩客們的組織結構屬於圈式,或者全渠道式。身處這兩種形式的組織中的每個人都可以與其他人直接自由的溝通,組織內並無中心人物,所有成員處於平等地位。摩客的行動雖需組織者進行組織,但他或她起到的作用,僅僅是通過網路或手機等工具將志同道合的“摩客”們集中到一起,而對整個組織卻並無領導作用。因此,摩客組織的結構十分鬆散,而參與者則完全依靠自願。所以,摩客們基於完全平等地位進行交流,闡述自己的觀點。每個人都能聽到別人的意見,更重要的是擁有自己的“話語權”。
經過這樣的分析,那些依照“自願精神”組織起來的、具有統一群體合意和強烈歸屬感的摩客們的所作所為似乎就不難理解了。
摩客影響 群體的
集合行為 對於社會的發展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影響。作為一種新興的群體集合行為,摩客自然也包括在內。
集合行為能夠形成新風氣、確立新規範。在面臨突發事件時,由於沒有事先準備,沒有可以遵循的規範,集合行動邊能形成新的規範——無論是9.11,還是前些時候發生的紐約大停電,人們主動聚集上街,在無組織、無領導中心的狀況下主動創建救援系統,都是
陌生人 自願合作的新典範。這些在緊急狀況下形成的新規範如果被證明有效且有利於社會,便能被社會所接受,取代舊規範或彌補原來的不足。從某種角度上講,摩客這種新的行為方式將人們從網際網路的虛擬空間中重新帶回現實世界,無疑是滿足了人類相互交流和保持社會性的本能。如果這種行為方式能夠經過生活的檢驗和輿論的提倡,為人們所接受,便能夠形成新的行為模式和
社會風氣 。
摩客 摩客
進一步說,那種出於對社會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腐敗、黑暗的現象義憤而引發的集合行為,可能會成為革命的火花,點燃起與反動勢力鬥爭的熊熊烈焰。對此,霍華德·萊因古爾德(Howard Rheingold)在其2002年7月份出版的《聰明暴民—下一輪社會革命》(Smart Mobs—The Next Social Revolution)一書中指出:“……除了好玩之外,(摩客行為)更已經帶動大規模的社會、政治革命。”他舉的例子是,2001年菲律賓人用手機簡訊呼朋喚友地聚集起百萬民眾,遊行抗議前總統
埃斯特拉達 ,並最終導致了他的下台。另外在西雅圖WTO會場外面集會、奈及利亞抗議世界小姐選舉等活動也都很類似。
從消極影響看,集合行為越出社會規範,必然衝擊現有的社會價值和規範體系,使它們失去原有的制約作用或作用鬆弛。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摩客行為所帶來的影響將上升到整個社會價值觀的高度。
中國摩客 有 的學者認為,摩客行為在中國出現是早晚的事情,而且一旦出現並引起更多的人關注後,“將以加速度的方式”遍地開花。但至少從目前來看,我們還不清楚摩客所帶來的行為及理念是建設性的還是破壞性的。此外,摩客要在中國生根發芽還必須面對以下幾個問題:
社會價值體系層面
首先,從整個社會
價值 體系層面來看,中、西方有著截然不同觀念。西方崇尚的是點→面的理念,即強調以個體為本位,然後才是整體。這就造就了西方人張揚、奔放、熱烈的個性。而在中國,情況恰恰相反。幾千年的文化積累下來的深厚底蘊,使得中國社會推崇的是面→點思維方式,也就是說,一定要在服從大局的前提下來認識自身。中國人內斂、含蓄、溫和的性格特徵也正是這種價值觀的產物。由此不難看出,摩客行為最早、並主要出現在西方國家,除了技術因素外,社會文化因素不可忽視。
近些年來,由於國家間、文化間的交流增多,不少年輕人越來越快的接受各種新鮮事物,並以自身的行為衝擊著延續了數千年的傳統觀念。這種新舊觀念的碰撞為摩客在中國內地的發展提供了空間,但是我們更應當看到,在當前的社會,傳統思想現在、並將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占據著主流地位,因此,類似於摩客這樣的新生事物能否在中國這樣的土壤中成長仍舊值得人們關注。
網際網路套用程度
其次,目前國內對網際網路的套用還不夠充分。方興東曾表示,國區域網路絡的套用還處於“人機聯繫”的初級層面。不少人在網路上所做的事情不外乎就是看新聞、打遊戲和BBS灌水。也就是說,在中國,人們用網路進行溝通無論從數量上、頻率上,還是質量上都低於西方已開發國家。
因此,對網路作為聯絡工具功能套用的不充分,使得準摩客們溝通機制無法高效運轉,這對於摩客行為來說是致命的。
法律相關問題
第三,摩客行為屬於公眾集會,根據我國法律,舉行集會必須經過
公安機關 許可、並按照許可的方式、口號、起止時間和地點路線進行,否則將受到處罰。所以,從法律層面考慮,對於摩客行為的界定仍需斟酌。由於摩客行為有聚眾擾亂公眾秩序之嫌,橫亘在其面前的法律之峰顯得有點高不可攀。
另外,摩客行為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出其不意、不能預測。因此,對於無孔不入的媒體,摩客們也需留意提防。由於走露風聲而被迫取消行動的事例數不勝數。
美國 紐約摩客創始人Bill組織的第一次行動就因為訊息泄露而流產;香港特區的第一次摩客行動也遭遇了同樣的結局。
這些障礙並不是無法逾越,可能若干年後,摩客已經成為家常便飯。但如果你想此時此地嘗試一下,就不要怕被當作“神經病”。
在互動
電子 雜誌這個百家爭鳴的戰場,摩客不越界的規範之舉為其贏得了先機
專家評價 Web2.0時代,你也可以這樣看雜誌的。從網上下載一本《電影志》 ,一邊聽電影配樂,一邊翻影評和圖片,或者觀看某部電影的視頻片斷,並通過即時通訊系統,跟同時線上的讀者實時聊天,交流閱讀感受,或直接進入到BBS發帖。你甚至還可以點擊預定電影票或者購買相關紀念品。
這是“能說會唱”的
哈里波特 魔法書么?錯了,是電子互動雜誌。2005年,電子互動雜誌網站備受VC追捧。Poco獲得IDG1400萬美元投資,Zcom從凱雷拿走了2000萬美金,而Xplus得到了智融、聯想投資和招商富鑫第一期450萬美金支持,另有1500萬美元的追加投資也即將到位。據IResearch統計,2005年這一行業總計吸引了超過6000萬美元的風險投資。但是談起盈利,各個公司說法出奇一致:仍在期待中。
摩客網不在VC投資的名單之中,但這家去年10月份才成立的電子互動雜誌公司,卻最快——8個月——即實現贏利。摩客網CEO徐芸說,2006年的贏利數字保守估計為1500萬元。幾個月前,摩客網已經拿到了一家4A廣告公司的組合投放行銷協定,與其它廣告公司也在接洽中。到今年5月底,摩客網廣告收入已超過1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