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與壓是對新聞發表節奏、控制方式的簡要概括。新聞的時效性很強,因而在競爭的條件下,發表新聞都是要爭取搶在別人前面。但是,一些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新聞,或可能引起重大社會動盪的新聞,當權者可能會對新聞界封鎖訊息,或下達指令要求新聞機構扣壓,不得發表。這些新聞有的被永遠埋沒,有的經過或長或短的一段時間後才公開。在已開發國家,這類情況作為例外,偶有發生。在我國,新聞工作者通常要時刻考慮對新聞的搶與壓的問題,除了一些重大的政治變動新聞外,社會的不良現象、天災人禍等等,也需要從政治上考慮,估計可能產生的社會效果,然後決定新聞是否發表,是搶發還是遲發或不發。
在有關的學術討論中,一些人認為,搶發新聞只是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一個方面,有的新聞卻不能快,或者冷一冷再發表,或者乾脆不發表。這種情況,曾被概括為“新聞,舊聞,不聞”。有的文章指出:“如果說,快是新聞的一般規律,那么,有搶有壓便是無產階級新聞的特殊規律。我們研究無產階級新聞學的時候,不能不涉及這個問題。陸定一同志說:‘一件訊息早發表、遲發表或不發表,都要從政治上考慮。’也就是說,搶或壓應該以無產階級的政治利益為轉移。無產階級新聞還有遲發或不發的一面。這不能各行其事,而要依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來考慮。所以,新聞工作者一定要懂得黨在每個時期對內對外的政策、方針,了解黨的鬥爭策略,從這些出發,來考慮每則新聞該搶還是該壓。”(張雄《論新聞的搶與壓》,《新聞學會通訊》1982年第3期13—14頁)一些學者認為,新聞工作要努力按照新聞的特點運行,“舊聞”和“不聞”應當儘量減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