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
法律法規,起草工業、信息化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工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牽頭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指導工業、相關生產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套道盼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物資管理和運輸有關工作。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的措施和
意見。
(五)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凳連遷講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多蒸汽)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汽榜劃及政策措施;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承接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八)牽頭負責企業數據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九)統籌推進全市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統籌推進電子政務;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十)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協鞏講尋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協調經濟社會數據資源的組織管理;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二)協助推進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三)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五)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接待、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人員服務以及工、青、婦及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需現場審查事項由相關職能科負責)和發證,協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相關工作;想請膠擬訂行政審批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
(二)綜合科
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建議;起草重要文稿。
(三)政策法規科
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道洪寒盼;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綜合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執行;提出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
(四)運行監測科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企業有關信息統計、分析、報告等工作。
(五)技術改造與創新科
組織編制市工業、信息化領域重點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計畫;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投資項目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和重大科技專項;辦理相關領域技術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提出促進相關領域技術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指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完善企業創新體系,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加強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和創新;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六)能源與循環經濟科
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技改項目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運輸,保障經濟安全運行和重要物資供應;承擔相關領域應急管理、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和春節旅客運輸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經營資格,監督管理煤炭經營工作;承擔局應急管理職能。
(七)生產服務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承擔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八)工業與園區科(加掛市產業園區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承擔全市稀土管理的統籌協調;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研究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承接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認定、調整及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化解產能過剩相關工作。
(九)信息化科
統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編制信息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消費發展;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研究制定信息化套用促進政策;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軟體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和信息技術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無線電管理科(加掛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一)產業協作科
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收集和發布工業、信息化產業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產業協作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
(十二)市中小企業局(加掛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牌子)
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提出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管理、服務;指導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微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培育發展民營骨幹企業;指導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城鎮集體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十三)市大數據管理局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標準規範;推動形成全社會大數據形成機制的建立和開發套用;承擔企業情況綜合工作,負責企業數據收集和存儲;統籌推進電子政務;統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市電子政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偉勤
(十四)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五)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接待、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人員服務以及工、青、婦及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需現場審查事項由相關職能科負責)和發證,協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相關工作;擬訂行政審批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
(二)綜合科
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建議;起草重要文稿。
(三)政策法規科
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綜合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執行;提出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
(四)運行監測科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企業有關信息統計、分析、報告等工作。
(五)技術改造與創新科
組織編制市工業、信息化領域重點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計畫;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投資項目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和重大科技專項;辦理相關領域技術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提出促進相關領域技術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指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完善企業創新體系,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加強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和創新;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六)能源與循環經濟科
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技改項目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運輸,保障經濟安全運行和重要物資供應;承擔相關領域應急管理、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和春節旅客運輸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經營資格,監督管理煤炭經營工作;承擔局應急管理職能。
(七)生產服務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承擔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八)工業與園區科(加掛市產業園區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承擔全市稀土管理的統籌協調;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研究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承接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認定、調整及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化解產能過剩相關工作。
(九)信息化科
統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編制信息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消費發展;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研究制定信息化套用促進政策;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軟體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和信息技術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無線電管理科(加掛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一)產業協作科
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收集和發布工業、信息化產業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產業協作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
(十二)市中小企業局(加掛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牌子)
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提出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管理、服務;指導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微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培育發展民營骨幹企業;指導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城鎮集體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十三)市大數據管理局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標準規範;推動形成全社會大數據形成機制的建立和開發套用;承擔企業情況綜合工作,負責企業數據收集和存儲;統籌推進電子政務;統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市電子政務工作。
局長:張偉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