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扶持資助辦法

揭陽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扶持資助辦法

《揭陽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扶持資助辦法》已經2013年12月17日揭陽市人民政府第五屆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陽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扶持資助辦法
  • 發布單位:揭陽市政府
  • 適用地區:揭陽市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社會趨勢,鼓勵和引導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規範政府扶持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行為,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依法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並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或企業登記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
新辦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申請登記。
第三條 民政部門負責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扶持資助的具體管理工作。
民政部門牽頭組織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扶持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評審機構(以下簡稱“評審機構”),負責扶持資助項目的評審。
第四條 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扶持資助資金由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所在縣(市、區)政府負擔。
第二章 設定床位資助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設定床位是指新建、改建和擴建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而設定的床位。
設定床位不含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因更名、轉讓等原因所引起的床位變化。
第六條 設定床位資助按照實有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一次性3000元資助。
第七條 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請設定床位資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二)達到《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MZ008—2001)、《養老機構基本規範》(GB/T2935-2012)等標準;
(三)運營1年以上,年度檢查合格;
(四)設定總床位50張以上;
(五)入住率60%以上;
(六)租賃場地經營的,場地租賃期限在5年以上。
第八條 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請設定床位資助,應當於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前向其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揭陽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設定床位資助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第九條 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本辦法的資助範圍、對象及要件等規定進行審查,並實地勘查。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將申請資助的機構有關情況和擬資助金額在當地政府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送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資金。經公示有異議的,評審機構組織核實情況後再予處理。
對不符合資助條件的,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後,退還申請機構。
第三章 其他扶持優惠政策
第十條 興辦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以下扶持、優惠政策:
(一)用地保障。按照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障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供應。新辦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按照土地劃撥目錄依法劃撥;新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依法以協定方式出讓,出讓價格不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協定出讓最低價標準;土地出讓計畫公布後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二)稅費優惠。對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包括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暫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交城市建設和房屋建設的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證照費除外)。
(三)價格優惠。民辦社會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燃氣,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收費;免收民辦社會養老機構的固定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網際網路一次性接入費用,減半收取有線(數字)電視的基本收視維護費和固定電話的月租費。
(四)醫療服務扶持。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請設立醫療機構(含康復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有關規定給予辦理;符合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經審核,可以作為社保定點醫療機構;聘用的衛生技術人員,在科研立項、繼續教育、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同等的待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