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揭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精神,揭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揭陽市委、市政府管理市直機關後勤事務工作的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計畫財務科,(三)保衛科,(四)後勤保障科,(五)市政府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主要任務:
(一)負責市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生活保障和辦公用房、工作住房的管理、修繕工作。
(二)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的水、電、電話、食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管理。
(三)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樓與集體宿舍的建設、修繕和管理;負責市政府幹部住宅區的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市政府交納地價款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有關證件、資料的管理。
(四)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加強對進出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的車輛的管理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舉辦的重大活動和各種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車輛調度工作;負責市政府各住宅小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消防工作;協調市武警支隊做好駐市委、市政府警衛分隊的安全警衛工作。
(五)負責對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內各大、中會議場所、接場所的使用安排、管理、維修和服務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管好機關後勤服務機,創辦機關經濟實體;對市直機關和縣(市、區)機關後勤事務作實行行業指導,努力促進全市機關後勤管理科學化、服務社會和保障法制化。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5個科(室),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通信、保密、群工、督查、黨務與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和技術等級考核、計畫生育、年度考核、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由市政府交納地價款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證件、資料一的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與發放;負責公務接待工作;管理本局直屬企業和電話總機班、小車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有關專項經費的申請、開支及管理;負責本局經費的申撥、籌集、開支及管理;負責所屬人員福利資金的籌集與發放;負責對本局財務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及有關基建工程的審計工作;負責制定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本局國有資產的管理和所需物資的集中採購。

(三)保衛科

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市政府住宅小區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會議、文藝晚會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進出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車輛的管理及車輛進出通行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對到市委、市政府大院來訪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委、市政府大院內的保全值勤人員;協調市武警支隊做好駐市委、市政府大院警衛分隊警衛任務的落實。

(四)後勤保障科

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的供電、供水、空調、電梯等的管理;負責市委、市政府辦公大院的管理、規劃、建設和維修及環境衛生、綠化美化;負責市各套班子及市直機關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大院內召開的各種大型會議、晚會及重要活動的服務和保障;負責管理機關食堂;負責市副廳級以上領導的後勤保障與服務。

(五)市政府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

負責華誠、人家頭小區及周轉房的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和消防;負責區域內環境衛生、綠化美化、公用設備設施管理維護;
負責區域內綜合管理和服務等。

人員編制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56名(管理人員25名,後勤服務工人3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長(主任)10名。
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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