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榕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揭陽市榕城區委、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榕城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號),設立揭陽市榕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區委工作部門,又是區政府工作部門,列區委機構序列,與區委組織部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陽市榕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位置:揭陽市榕城區
  • 性質:政府機關
  • 相關檔案:揭榕委[2011]33號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正、副科級事業單位設立、調整的審核職責。
(二)加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機構編制管理辦法、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統一管理全區黨政群機關(含街道辦事處機關、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二)擬訂本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區直機關和街道辦事處機關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區黨政群機關和街道辦事處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分配和調整區黨政群機關和街道辦事處機關行政編制總額。
(四)協調區直機關之間、區直機關與街道辦事處機關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擬訂本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區直各部門、街道辦事處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查處在編不在崗和“吃空響”事件工作。
(九)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掛監督檢查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文電、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宣傳、信息、網路以及政策諮詢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和全區性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對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問題進行解釋;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區直機關、街道辦事處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承擔信訪和“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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