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一知多是掌握根本方法,便町通曉萬事j <l一六經·成法》:“握一以知多,除民之所害,而寺(持)民之所宜。”一者,“道其本也”,握一不失,就可以“知天地之禍福”。《文子·九守》:“能知一即無一不知也,不能知一即無一之能知也。”《鶚冠子·度萬》:“守一道制萬物者,法也。”
循名廄理是《經法》用語。即循名究理。《經法·名理》:“循名廄理之所之。”認為事物有刑(形)必有名,“天下有事,必審其名”(同上)。而“物各合於道者謂之理”(《經法·論》),故“審察名理終始者,是謂廄理”(《經法·名理》)。並認為“循名廄理”,乃得名理之減”(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