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江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7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黨組書記:李更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更新 
  • 隸屬: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並督促實施。
(二)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產業園區集聚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區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區建設,培育有持久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並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牽頭推進全區工業重大項目建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並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興產業。
(八)推進全區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推動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協助指導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發展。擬訂全區信息化發展、智慧江都建設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政府部門信息化項目的審核,指導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指導政府信息資源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綜合協調工業節能工作。實施工業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測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
(十三)培育發展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組織擬訂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十四)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服務。實施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工作。
(十五)實施軍民融合產業、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和民爆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行業管理、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製造強區、網路強區。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行業管理,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後勤、資產管理;負責機關組織人事、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獎懲考核、教育培訓;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機關財務預算決算、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運行監測協調科。提出全區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協調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協調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責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推進產業集聚發展;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承擔工業地產、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
(三)投資與技術改造科。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推動產融合作。落實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推進海工裝備和高技術船舶產業集群發展,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技術創新科。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進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初審和申報;配合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技術成果轉化;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協同相關部門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等工作,培育自主品牌。指導全區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協同推進對口支援、協作幫扶等工作。
(五)產業轉型升級科。實施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集群發展,協調汽車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本產業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建議,指導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轉移;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協調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按規定承擔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等相關工作;協調推進全區汽車產業發展,負責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集群發展工作。負責履行區《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推進高端紡織和服裝、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食品等產業集群發展;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推動行業統計體系建設。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牽頭推進制造強區建設,協調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
(六)機械裝備與節能利用科。負責全區機械以及航空、軌道交通等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行業運行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裝備產業集群推進工作;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套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推動行業統計體系建設。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實施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電子商務發展。負責全區工業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實施新能源產業的規劃指導、統計監測、協調服務及其他行業管理工作。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投資項目能評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發展科(無線電管理科)。參與制定與實施全區信息化發展政策和規劃;協調全區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基礎設施統計分析;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服務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貫徹落實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對行政區域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工作進行管理;完成揚州無線電管理處交辦的任務,協調處理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其他相關事宜。
(八)軟體與電子信息產業科。負責全區電子信息行業管理,推進電子信息製造集群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電子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電子信息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協調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指導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進網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九)中小企業服務科(民營經濟科)。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承擔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最佳化全區工業企業發展環境工作,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合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
(十)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由區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的行政審批、審核職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依法行政、法治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企業法制、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雙擁、人武等工作。

行政編制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現任領導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黨組書記:李更新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雲斌、謝國勇、祝霖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區紀委駐區工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強
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余華鋒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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