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廣陵區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揚州市廣陵區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廣陵區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實施(暫行)辦法
  • 作用:強化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 結果:需要制定本辦法
  • 目的: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檔案全文,實施日期,

檔案全文

第一條
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揚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
第二條
“一票否決”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公開透明的原則。各鄉鎮、街道、產業園、各行業管理部門及其安全生產責任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情況,應予“一票否決”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責任人是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賦予安全生產責任的人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一票否決”是指安全生產工作在規定的考核年度內出現本辦法第五條所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參與各類綜合性先進單位或先進個人評比獎勵資格。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外,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
(一)鄉鎮、街道、產業園
在考核年度中,其管轄範圍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一起以上(含一起)重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二起以上(含二起)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重傷事故;
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引發的各類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年度不合格的。
(二)區各行業管理部門
在考核年度中,其管理範圍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一起以上(含一起)重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二起以上(含二起)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重傷事故;
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引發的各類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年度不合格的。
(三)企事業單位
在考核年度中,本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發生一起以上(含一起)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重傷事故;
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引發的各類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年度不合格的。
第六條
全區各級各類綜合性先進單位和個人表彰獎勵活動,應將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納入考核內容,各類表彰獎勵活動組織部門應及時徵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意見,對所參加先進(優秀)評比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一票否決”的,一律予以否決。
第七條
鄉鎮、街道、產業園、行業管理部門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在區級當年年度綜合性表彰獎勵中相應降低一個等次。
第八條
對瞞報、謊報、漏報事故而逃避安全生產工作“一票否決”的單位及個人,一經查實,其當年已獲得的先進(優秀)榮譽稱號和獎勵,由原表彰獎勵活動組織單位予以取消和追回,並進行通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責任人職務變動後,發現其在原任職期間有應予“一票否決”情況的,對該安全生產責任人實行跟蹤追究,已獲得的各類榮譽稱號和獎勵,由原表彰獎勵活動組織單位予以取消和追回,並進行通報。
第十條
區監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弄虛作假、違規操作、騙取榮譽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各鄉鎮、街道、產業園和區各行業管理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的有關標準執行。
本辦法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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