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而成。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幫助下,市公安局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拓寬公開範圍,規範公開內容,增強公開實效,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一是突出公開重點,回應民眾關切。持續擴大民生領域事項公開範圍,第一時間解讀上級公安機關發布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回應社會關切,助力惠民政策落地見效。紮實抓好涉及公安機關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高質量完成辦理任務,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給予高度評價。堅決落實黨中央關於最佳化調整疫情防控政策的決策部署,靈活運用新媒體矩陣進行集中宣傳,切實維護防疫秩序、醫療秩序、社會秩序,助力疫情防控平穩轉段。
二是拓寬公開範圍,提升服務實效。針對社會治安形勢發展變化,依託入口網站定期發布傾向性、苗頭性違法犯罪預警信息等警方提示信息,以及交通管制、監控調整等信息,宣傳引導廣大民眾增強安全意識、掌握防範技巧、提高防範能力。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民眾辦事的實際需求,加強公安政務服務“線上辦”宣傳力度,提高民眾獲得感、滿意度。
三是強化能力建設,保證公開質量。完善政務公開考評機制,針對性改進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服務承諾兌現、民眾投訴處理等方面工作,保障政務公開工作常態長效運行。健全聯席會商制度,定期召集相關部門研究會商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合力破題增效。開展專題培訓,就基層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進行專題講解,切實提升職能部門思想認識和工作意識,更好地推進各項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揚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上級的新規定、新要求和人民民眾的新期盼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主動公開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部分部門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把握不到位,對依申請公開件的辦理不夠熟悉,實施公開的流程還不夠規範。二是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教育培訓、質量管理、督導問責等機制雖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著常態化執行不到位等問題,仍需不斷加力。三是政策解讀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政策檔案雖能及時發布,但解讀材料的關聯性、易用性、實用性還需加強。
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責任,在完善制度、統籌推進、創新管理上狠下功夫,紮實推動公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重大項目建設、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按要求做好相關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2022年,我市未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公開答覆情況
市公安局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公開答覆工作,把認真細緻辦理好建議提案,作為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促進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大事來抓。2022年共收到建議提案76件,其中主辦31件、協辦45件,均已辦結,回復滿意率100%,並全部在市人大、市政協網站上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辦理信息收費情況
2022年度,市公安局未向申請人收取任何依申請公開辦理信息處理費用。
本報告由揚州市公安局辦公室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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