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對待陳獨秀等托派分子的原則問題

在以第二次國共合作為基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迅速形成時,在中國共產黨釋放一切政治犯的要求下和各界人士的營救下,陳獨秀於8月23日獲釋出獄。陳獨秀出獄後曾親自到南京八路軍辦事處,向葉劍英、秦邦憲表示,贊成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接著,陳獨秀的好朋友、已經脫離托派的羅漢到了南京,與葉劍英、李克農等人晤談,說陳獨秀願回到黨的領導下工作,並提出了聯合抗日的要求。葉劍英等人表示歡迎,但因與陳獨秀聯合,事關重大,必須請示中央。於是,葉劍英一面電告中央,一面囑羅漢親自到延安走一趟,並給他開了介紹信和旅費。羅漢先到西安,由林伯渠、王若飛等接待。9月5日,林伯渠自西安致電張聞天,說羅漢、李俠公要見張聞天,要求恢復組織關係。9月8日,張聞天、毛澤東復電林伯渠,同意羅漢、李俠公去延安一談。後因山洪毀路,羅漢被阻西安,延安沒有去成。但羅漢於9月9日致電中共中央,提出五點建議和要求,其中提到請中央勸陳獨秀、彭述之、鄭超麟回黨工作。
中共中央認真研究了南京和西安發來的訊息。毛澤東同情羅漢的活動,覺得中國的托派不能與蘇聯的托派相提並論,表示“可以與陳獨秀先生等形成某種合作關係,以期一致抗戰。……現在我們是團結一切力量抗日,陳獨秀托派如果表示改悔,何嘗不可一起抗日”。於是,毛澤東同張聞天於9月10日致電林伯渠,提出對待陳獨秀等托派分子的原則問題:“請告訴羅漢我們對待托派分子的下列原則:(甲)我們不拒絕過去犯過錯誤而現在真心悔悟、願意抗日的人,而且竭誠歡迎他們的轉變。(乙)在陳獨秀等托派分子能夠實現下列三條件時,我們亦願與之聯合抗日。(一)公開放棄並堅決反對托派全部理論與行動,公開聲明同托派組織脫離關係,承認自己過去加入托派的錯誤。(二)公開表示擁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三)在實際行動中表示這種擁護的誠意。(丙)至於其他關係,則在上述三條件實現之後,可以再行考慮。”
1937年11月20日出版的中共中央理論刊物《解放》,還發表《陳獨秀先生到何處去》的時評,以尊敬和期待的口吻說:“當陳獨秀先生恢復了自由以後,大家都在為陳先生慶幸,希望他在數年的牢獄生活里虛心地檢討自己的政治錯誤,重振起老戰士的精神,再參加到革命的隊伍中來。”表現出當時中共中央期待陳獨秀歸隊的誠懇心情。
但此事終因陳獨秀始終拒絕公開表示反對托派的理論和行動而告終。王明、康生出來打橫炮,也是造成談判破裂的重要原因。王明在12月政治局會議上說,我們和什麼人都可以合作,只有托派例外。在中國我們可以與蔣介石及其下屬的反共特務等人合作,但不能與陳獨秀合作。康生於1938年初發表《剷除日寇偵探民族公敵的托洛茨基匪徒》的文章,誣衊陳獨秀是領取日本津貼的漢奸。由於王明、康生的作用,把陳獨秀永遠拒絕於黨的大門之外。從這個意義上說,也是黨內的“左”傾錯誤斷送了挽救陳獨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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