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賬勾磨勘司

“提舉賬勾磨勘司”的設定是因北宋雖然在三司設立了專門審計機構,但審計的實際作用有限,甚至有名無實,賬薄大量積壓。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神宗患天下文賬之繁,命曾布刪定法式,曾布言:臣欲乞於三司選人吏二百人,專置一司,委以驅磨天下賬籍。同年十月,正式設定了專職的審計機關——提舉賬勾磨勘司,設提舉官、同提舉官、賬勾官、催驅官各一人。但會計簿籍繁多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提舉賬勾磨勘司審計成效不大。“至元豐三年,首尾七八年,所設官吏僅六百人,費錢三十九萬緡,而勾磨出失陷錢止萬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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