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警告

提前警告是美國的公務員年度考績制中實行的辦法。公務員所在部門的主管在公務員考核前三個月,向本部門中工作表現或工作成績不佳的公務員提出警告。由於這種警告既對公務員施加了壓力,又給其自我調整和補救的時間,因此,每年最終被考核為“不滿意”的人極少。

獎懲制度是公務員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獎勵制度與懲戒制度的合稱。獎勵制度,指根據公務員的現實表現和工作實績對其進行物質t或精神上的鼓勵,以調動其工作潛能和工作積極性的制度。是一種正激勵機制。懲戒制度,指通過剝奪公務員的權利和增加公務員的義務,對違法瀆職行為給予最大限度的防範和糾正的制度,是一種負激勵機制。獎懲制度是雙向的公務員工作評價體系,從正反兩個方面保證國家政治生活和公務員制度的良性運行。獎勵普遍是以考績為主,即各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務員的工作考核成績作為實施獎勵的標準和依據,同時輔之以公務員在工作中作出的重大貢獻、特殊業績或發明創造等作為獎勵的依據。各國公務員管理機構授予公務員的獎勵大體有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和晉升獎勵三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獎勵決定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和法定程式,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貢獻或其他突出事跡的公務員或公務員集體,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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