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語義學

描述語義學是美國卡爾納普用語。他把語義學分為兩種:描述語義學和純粹語義學。前者指對某種歷史地形成的語言(例如法語)的語義學特徵,或者對一切歷史地形成的語言的語義學特徵進行描述和分析,它所描述的是事實,因此屬於經驗科學;後者則全然是分析的,不具有事實內容,只對語義系統本身進行構造和分析。

語義系統由若干語義學規則組成,這些規則可能與某種歷史地形成的語青有聯繫,也可能沒有聯繫,而是自由地構造出來的。一個語義系統的規則的構成,不外是相對於這個語義系統而言給某些語義學概念所下的定義。純粹語義學就是由這種定義以及從它們中推出的結論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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