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制,宋代軍制。北宋太祖時制定,分升補和降退兩部分。即通過對軍士定期或不定期的揀選,精壯者自廂軍而升禁兵,禁兵而升上軍,上軍而升班直,並相應增加軍俸,是為升補;老弱殘疾者,則降低軍種或軍級,或謂落廂,或充當小分,或退居剩員,直至削除軍籍,是為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