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長三角樞紐節點蕪湖數據中心集群建設若干舉措

《推進長三角樞紐節點蕪湖數據中心集群建設若干舉措》已經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11月3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進長三角樞紐節點蕪湖數據中心集群建設若干舉措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30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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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同意長三角地區啟動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路國家樞紐節點的復函》(發改高技〔2022〕211號)精神,建好蕪湖數據中心集群起步區(起步區為蕪湖市鳩江區、弋江區和無為市,以下簡稱“起步區”),結合我省數據中心發展基礎,現提出如下舉措。
一、最佳化數據中心總體布局,加強規劃實施引導
(一)加強數據中心建設規劃引導。除國家戰略布局的數據中心項目外,原則上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布局在起步區內。統籌在建和擬建數據中心項目,設定合理過渡期,確保平穩有序發展。對於各市數據中心(建成投用1年以上)整體上架率低於50%的,不支持新建及擴建。(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開展數據中心建設前置審查。各地新建及擴建的大型及以上數據中心項目需徵求省數據資源局和省發展改革委意見,對不符合布局條件的不予支持建設。各市在項目徵集階段做好推薦工作,明確項目套用方向、產業定位、經濟貢獻等相關情況。重點支持綠色節能、算力高效調度和自主可控的數據中心項目,優先支持對我省產業發展帶動作用大的數據中心項目。已獲省級支持的新建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的,將影響該項目建設主體以及所在地的新批次項目審查。(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三)嚴格起步區項目準入要求。嚴控建設純存儲類、檔案類、災備類等數據交換和套用時延要求不高的數據中心項目。新建數據中心規模不得低於3000標準機架;基礎軟硬體和雲作業系統基本自主可控,其他軟硬體自主率不低於50%;接入省級調度平台,資源類服務接口(API)開發率不低於80%;平均上架率不低於65%,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PUE)小於1.25。(責任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技術和模式創新,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四)擴大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對現有數據中心開發和利用光伏發電、風能發電等清潔能源的,“十四五”期間每年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在項目所在市能耗總量和強度考核時予以扣除。(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能源局)鼓勵新建數據中心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燃氣分散式供電等配套系統。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和電網企業加大投資,科學規划起步區接入電壓等級,支持500千伏楚江變納入“十四五”國家電力規劃項目庫。加快推進220千伏江北變、高村變等輸變電工程建設,保障起步區用電需求。以起步區為單位開展電力交易和天然氣直供試點。立足起步區推動建設以數據中心為核心的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提高綠電本地消納比重。(責任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省電力公司)
(五)完善數據中心電價政策。加強對數據中心實際運行PUE的監測(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對於PUE>1.4且≤1.8的項目,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為0.11元/千瓦時;對於PUE>1.8的項目,加價0.5元/千瓦時,促進數據中心降低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支持蕪湖市新增光伏電量向起步區建設傾斜,價格按照不高於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加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進行結算。鼓勵支持蕪湖市積極採購外省清潔能源,新增風電、光伏、水電等向起步區數據中心項目傾斜。(責任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六)推進綠色節能發展。創新節能技術,鼓勵數據中心開展高能效比IT設備、餘熱綜合利用、多元化儲能、光伏供電等技術攻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數據資源局、省能源局)支持打造綠色先進典範,鼓勵積極申報國家級綠色數據中心和新型數據中心典型案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督促指導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在數據中心服務採購過程中,嚴格落實國家綠色採購要求。(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三、促進數網協同發展,最佳化數據中心網路架構
(七)最佳化數據中心網路架構。保障合肥國家級網際網路骨幹直聯點安全穩定運行,匯聚和疏通全國及省內的網間通信流量。申請增加國際網際網路數據專用通道,最佳化國際網際網路訪問性能和質量。協調基礎電信企業投資最佳化提升起步區網路基礎設施,推進起步區與其他數據中心集群和主要城市間高速數據傳輸網路建設,降低數據中心網路時延,提供高質量數據傳輸服務。積極爭取起步區設立國家級網際網路骨幹直聯點。(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蕪湖市人民政府)
四、強化“雙招雙引”,構建數據中心產業生態體系
(八)著力拓展數據中心產業鏈條。鼓勵通過引進行業領先企業與培育本地企業相結合的模式,打造涵蓋設備製造、數據要素流通、數據創新性套用和新型消費等數據中心上下游產業基地,支持開發區內的數據中心以“區中園”形式申報安徽省特色產業園。(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數據資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九)發展“算力+”產業。依託起步區算力資源,加快推動產業數位化轉型。聚焦工業網際網路、視頻通話、企業信息服務、商品流通等主流業務場景,逐步拓展自動駕駛、城市服務、生物醫藥、電子設計、數字政府、數字金融、智慧農業等新套用場景,在全省範圍內,推動形成一批“算力+汽車”“算力+工業”“算力+農業”等特色產業集聚發展,構建“錯位競爭、點面聯動、優勢互補”的數據中心產業生態體系。(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五、強化要素保障
(十)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對落戶起步區內數據中心項目用地給予積極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納入省級重點項目庫管理並爭取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實行用地計畫重點保障。(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蕪湖市人民政府)
(十一)強化能耗要素保障。對起步區內大型和超大型數據中心項目,在報請省級節能審查時,由省級層面配置能耗指標,不需要實施能耗置換,不計入項目所在市已用空間。積極爭取重大數據中心項目能耗指標國家單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數據資源局)支持數據中心通過綠電交易、綠證交易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責任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電力公司)
(十二)強化資金支持。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政策,更多通過政府引導基金、股權投資等方式,撬動社會資本,鼓勵、支持、引導起步區信息通信、大數據、雲計算、軟體開發等產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蕪湖市人民政府)對起步區建設符合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的項目,省財政支持做好專項債券項目儲備、需求申報、安排發行等工作。2023—2025年,省級每年統籌安排1億元,用於支持起步區數據中心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蕪湖市人民政府)
以上舉措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未註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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