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延續指延長探礦權期限,又稱延長勘查許可證期限(prolongingtheexploration-licence'stermofvalidity)。它是純粹的許可證有效期的延長,而不涉及區塊範圍、工作對象和探礦權人的改變等內容變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探礦權延續
- 外文名:continuation of exploration-right
-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 最長延續時間:2年
探礦權人在勘查許可證屆滿後需要繼續進行勘查的,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滿的法定期限前,向勘查登記管理機關遞交勘查項目完成情況報告,報送勘查資金投入情況報表及有關檔案資料,申請辦理延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的,勘查許可證自行作廢。探礦權的延期次數沒有限制規定,但每次延續時間不得超過兩年。探礦權延續後,其探礦權使用費和最低勘查資金投入應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