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韋諤給事中制》是唐代常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授韋諤給事中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常袞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授韋諤給事中制
門下:通議大夫行尚書吏部郎中彭城郡開國公韋諤,在人之德,承家積厚,先致美以施政,終秉彝以存誠。朝之清序,多所階歷,參我六典,冠於諸曹。學以辨疑,文以決滯,五年勤職,時謂淹才。宜守殿中,以平台議,詔書未當,實得封還。官能守常,事鮮失中,是有選用,爾其揚之。可行給事中,散官封如故,主者施行。
作者簡介
常袞(729——783),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天寶十四載登進士第,授太子正字,歷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入翰林,遷考功員外郎、郎中,知制誥,轉中書舍人。袞文章俊拔,為時推重,與楊炎並稱“常楊”。大曆九年。遷禮部侍郎。十二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德宗盤,貶河南少尹,再貶潮州刺史,遷福建觀察使,卒。有《常袞集》十卷,又《詔集》六十卷,均佚。《全唐詩》存詩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