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趙崇嗣南由縣令陳義全潼關令制》是唐代李嶠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授趙崇嗣南由縣令陳義全潼關令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嶠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授趙崇嗣南由縣令陳義全潼關令制
敕:朝議郎前行慶州同川縣丞趙崇嗣、儒林郎守蓬州大寅縣丞陳義全等,或典農朔陲,致京庾之積;或驅驛巴徼,有綏輯之功:且敘成勞,俾無遺賞。崇嗣可行隴州南由縣令,義全可守潼關令,散官並如故。
作者簡介
李嶠(約645一約714),字巨山,唐代詩人,趙州贊皇(今河北贊皇)人。二十歲進士及第,任安定尉,舉制策甲科。累遷給事中,貶為潤州司馬,武后召為鳳閣舍人,累遷鸞台侍郎,知政事,封趙國公。景龍中,以特進守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睿宗立,出刺懷州。明皇貶為滁州別駕,改任盧州別駕 嶠富於才思,初與王(勃)、楊(炯)接踵,中與崔(融)、蘇(味道)齊名,晚諸人沒,獨為文章宿老,一時為學者取法,有集五十卷,《全唐詩》收其詩五卷。新舊《唐書》皆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