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王承休等諸州刺史制》是唐代李虞仲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授王承休等諸州刺史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虞仲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授王承休等諸州刺史制
敕:致果校尉守右監門衛將軍兼御史中丞王承休、朝議郎守太子少尹賜紫金魚袋王宏質等,鹹以事勞,顯於中外,或武稱和義,環衛有嚴,或吏能適時,長征攸佐。循其履歷,頗謂優深,寵以郡符,俾洽條理。夫以巴賨雜俗,山谷異宜,必在通其有無,繕其征賦。勉茲勤恤,用表分憂。承休可朝請郎使持節陵州諸軍事陵州刺史,散官如故;宏質可使持節澤州諸軍事守澤州刺史,散官、賜如故。
作者簡介
李虞仲,字見之,李端之子。元和進士,累官中書舍人,起草制誥。終吏部待郎。代表作《初日照鳳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