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王元琬銀州刺史制》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授王元琬銀州刺史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授王元琬銀州刺史制
敕:夏、綏、銀等州節度都虞候檢校太子詹事王元琬:河朔之間,豐有水草,內附諸夷,多以畜擾為事。吏二千石已上,皆能拊循,競致侵削,藉其蹄、角、齒、毛之異,廉者半價而買,貪者豪奪其良。困於誅求,起為盜賊,朕甚患焉。近以戎臣祐旁領四郡,奉宣詔條。祐以元琬僉曰公幹,乞為圁陰。罔或不臧,貽祐之恥。可使持節都督銀州刺史充本州押蕃落使,餘如故。
作者簡介
元稹(公元779—831年),字微之,河南河內(令河南洛陽附近)人。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明經及第。貞元十九年,登書判拔萃科,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稹是著名詩人,與自居易齊名,稱“元白”。因詩風格相近,合稱“元白體”。曾撰傳奇《鶯鶯傳》。對後世影響極大。《全唐詩》存詩二十八卷。有《元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