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憲法

捷克斯洛伐克憲法,⑴ 1920年2月29日頒布第一部捷克斯洛伐克憲法。該憲法確定了共和國的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宣告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確定了“統一的捷克斯洛伐克民族”的概念,實行出版自由、集會自由、宗教自由、結社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規定立法權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的國民議會行使,總統是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其許可權十分廣泛,同時成立了憲法法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捷克斯洛伐克憲法
  • 頒布時間:19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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