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國家法

捷克國家法,一譯捷克國家的歷史權利。捷克民族自由黨關於成立奧地利帝國聯邦的政治綱領。提出在帝國內各民族平等的基礎上,建立聯邦制的奧地利帝國(後為奧匈帝國),恢復捷克王室領地(波希米亞、摩拉維亞、西里西亞)的歷史傳統權利;捷克的事務由捷克議會和捷克民族政府管理。表示願意與大貴族、大地主和大企業家結成同盟,以實現這一綱領。其思想原則充分體現在民族自由黨首領帕拉茨基1865年所發表的《奧地利國家的概念》一書中。它成為19世紀60年代至20世紀初民族自由黨的基本政治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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