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區文體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和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全區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與著作權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振安區文體局
  • 隸屬城市:振安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組織制定全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體制改革,管理全區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三)協調文化市場和“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管理文化市場各類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以及全區的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區民眾文化事業建設及所屬文化單位的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文化活動和對外交流活動。
(五)管理監督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管理全區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的製作、複製發行;管理著作權工作。
(六)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圖書文獻信息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擬定全區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扶持農村電影市場的發展;管理文物、博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文物保護、勘探和發掘文物的工作。
(七)組織制定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對區內公民進行體質監測。負責業餘體校、民眾體協、社會體育訓練、各類培訓活動和組織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大型體育競賽,專項競賽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業訓、冬訓檢查驗收工作。
(九)貫徹執行體育產業政策,發展體育市場,組織實施體育經營活動的有關規定和標準。
(十)負責各類體育人才選拔、培訓、,比賽隊伍組織及教練、裁判工作。
(十一)負責向上級體校或運動隊輸送體育後備人才。
(十二)負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領導區直屬廣播電視台(網)工作,對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把握好輿論宣傳導向。
(十三)負責全區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立項、審批、監督和驗收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廣播電視技術管理、新技術的套用與推廣、設備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網路設施保護安全和行政執行監督、稽查,保護網路運行優質安全,打擊違法偷盜破壞廣播電視設施行為。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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