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金融監管體制

挪威金融監管體制是由財政部下屬的“銀行、保險和證券委員會”依據銀行法規定的各項審慎比率對各家銀行進行的金融監管體制。監督對象包括商業銀行、儲蓄銀行、貸款協會及各種私人財務公司。銀行、保險和證券委員會平時要對金融機構的貸款及與貸款有關的活動進行嚴密監控。從1983年開始,銀行、保險和證券委員會對證券和不動產經紀人的業務活動也實施監督。

過去銀行、保險和證券委員會一直將現場檢查作為實施金融監管的主要手段,80年代以後,非現場監控以及會談、質詢的作用日趨重要。在現場檢查中,要對信貸機構的管理水平和內控機製作出評價,還要檢查貸款等業務,審查過去的業務經營情況,並對未來風險和損失的可能性作出判斷。委員會可以隨時與信貸機構的審計師直接交涉。銀行法要求所有的銀行必須設立監事會,以便監督銀行的各項活動,當銀行遭受損失或面臨危險時,監事會將及時向金融監管當局通報。監事會由代表委員會選舉產生,至少由三位成員組成。審計師有義務向監事會提供必要的信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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