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警察

挪威警察歷史悠久,早在12世紀就已經有了地方警察。國家警察組建於1738年。正式著裝警察出現於19世紀。1936年頒布了《警察法》,它為現在的警察組織模式奠定了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挪威警察
  • 12世紀:就已經有了地方警察
  • 名稱:國家警察組
  • 建於:1738年
警察體制,機構設定,

警察體制

是一支國家集中統一指揮的國內安全力量,在全國各地實施警務。它隸屬於司法警察部,但採取分散的建制。司法和警察部下設一個督察機構負責檢查地方警察局,並向部長報告工作。全國劃分為55個警區,警區設有地區警察總部和若干個地方警察局,各地方警察局警力數量不等,小的有20幾人,大的達1500人。地方警察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全國共有400個地方警察局,它們都是平行關係。地區警察負責人向負責本地區警察工作的地方主管官員報告工作。警察局長以上警官由國王任命。低級警官由司法大臣任命,督察以下的警官由地區委員會任命。
最大的警區是大奧斯陸區,它包括奧斯陸警察總部,巴魯姆阿什克警察總部及奧斯陸警察警司處。還有一個獨立的刑事警察總部。

機構設定

行政處、普通警務處和刑警處。較大的城市,還設有交通管理處和外國人管理處。在奧斯陸和卑爾根還有港口警察。
此外,挪威還設有一支機動警察隊伍,總部設在奧斯陸。它被編成6個支隊,遍布全國,專門對付騷亂。機動警察平時分屬於普通警察,遇有緊急情況可以被調遣到需要的地方。
挪威警察也負責民訪。如協助救護和消防等部門等工作,與民間救援組織進行合作,參加社會救濟和預防犯罪等工作。必要時,還支援軍隊。
中央設有為全國警察服務的警察機構:
中央刑事警察局,負責管理全國的刑事檔案並為各地提供偵查技術服務;
安全警察局,負責國家安全
國家警察學院,負責警察教育;
奧斯陸警察局緝毒處,負責協助支援全國毒品案件的偵破工作。
挪威唯一的準軍事部隊是鄉土警衛隊,又叫國民衛隊。它由志願者組成。該部隊雖然是志願人員,但訓練有素,嚴陣以待,在宣布全國緊急狀態後4小時內就能達到全體動員程度。鄉土警衛隊分設在5個區:福內布蘭德特、北部、東北部、東南部、西部。為了與行政區劃一致,這5個區又被劃分成18個分區。鄉土警衛隊軍官和軍士在杜姆奧斯中央鄉土警衛隊學校接受訓練。一旦發生戰爭,鄉土警衛隊就不僅僅是一支輔助力量,它還擔負著民防責任,與警察進行必要的合作。可以說,鄉土警衛隊是一支軍事後備力量,也是警方的資助力量。
警力和裝備 挪威警力共有5800名正規警察和950名文職人員。女警察占有一定的比例。她們主要從事青少年工作。挪威每名警察平均管轄人口560人。鄉土警衛隊約有9萬人。
警察一般不佩帶武器,只持白色警棍。警察制服是:深藍色夾克和褲子,藍色大蓋帽(夏天為白色)。執行一般警務時戴步兵便帽,冬天戴皮帽,帽子中部鑲有徽章。在重要場合,腰扎黑皮帶。
招募與訓練 投考警察後,必須在奧斯陸、卑爾根或特降赫姆,接受為期一年的候選警員基本訓練。然後再接受4周的全過程強化訓練。由一名有經驗的警官監督。該警官要寫出一份新警員表現報告,並提交任命委員會。經委員會舉薦才能進入警察學校。在警察學校學習10個月的課程,之後才能任命為正式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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